2009/11/29
《殺人犯》:只要視之為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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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Prayag Verma
於是,在一早知道結局的情況下看此電影,就另有一番體驗。
首先,我絕對不能說這是一齣爛片。
因為由第一個鏡頭到結尾,都拍得十分認真。
(有許多港產片是令人無法看下去的。)
第二,如果視此為笑片,觀感立即完全不同。
前半部的懸疑都為了後半部的笑位而鋪排。
即使明知真兇是誰,看著真兇與郭富城對話,自揭心路歷程的一段,真的令人爆笑。
其實,這點子不是不能用,只是這一場編得實在不好。太過平鋪直敘明顯不是高手所為。
而且,真兇自我踢爆之後的劇情,未免拖得太長了,絕對是反高潮的一個教材。本來可以輕易解決的事情,偏要玩這麼久。
如果將這後半段重新編排,可能就不至於落得劣評如潮的下場了。
劇情不說,再談論各人的演技吧。
很多人也大讚郭富城的演技。
但,我真的有所保留。
或者是我保守,我以為萬梓良式的聲嘶力竭式演技只適用於八十年代的電視劇,看與郭富城演對手戲的演員,統統都演得正常內歛,只有他一人誇張地七情上面,我就覺得好笑。(每次看他和丘凱敏的對手戲我都覺得好笑,他很肉緊地迫問醫生他的病情,而丘凱敏這個醫生面對他的聲嘶力竭依然可以如此冷靜淡定,對比太大,不得不笑出來。)
其他笑位包括:
──你有冇見過有人從七樓跌下來之後,還可以試圖站起身的?咪玩啦。
──掩住人個口係殺唔到人架,唔該。
──要殺人一個人沒必要去到冇雷公咁遠架,咁咪捉蟲囉。
──下屬講廣東話,上司講國語(OK,我尚可接受)老公講廣東話,老婆講國語(救命,唔該主角學下國語啦)。
──自己又唔係生唔出,個仔死了,點解趕住去收養另一個?
我一邊看,一邊跟愛人討論劇情,好笑,又好玩。
所以,《殺人犯》絕對不是一無是處。
一點點題外話,每一個人都有陰暗面。
為求自保,真的可以不惜一切。
總覺得人性經不起試煉,人性未被扭曲,皆因試煉不夠深。只要中正要害,真的會泯滅人性啊。(很黑暗,對嗎?但我就是這樣相信。)
當自己也信不過自己時,還可以要求誰來相信自己?
因為無法相信別人相信自己,所以主角才會走上不歸路。
如果這一點能夠深入挖掘,這電影應該不會淪為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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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故事大綱:
凌光 (郭富城 飾) 是一位年青有為的重案組總督察。他是警隊中的模範人物,入職多年屢破奇案,更即將晉升警司,堪稱最有前途的「未來警隊一哥」人選。凌光擁有幸福的家庭:妻子程希愛 (張鈞甯 飾) 美麗溫柔、兒子活潑可愛,一家生活品味優雅。一幅美好人生的圖畫,卻因為一宗連環謀殺案而完全改寫!
凌光於調查一宗連環謀殺案期間突然昏倒,醒來後,不但發現自己失去了短期記憶,更發現他的好拍擋竟然死於同一現場,而他的拍擋更成為近日「連環放血凶案」的第三個受害者!兇手每次都用最殘暴冷血的手法,令受害者被放血至死!而兇手每次殺人後都消失得無影無蹤,令警方完全束手無策。
凌光升級在即的時候遇到這宗香港歷史上最殘暴的兇殺案,他自然不惜一切,全力緝捕兇手,更要還他死去的好拍擋一個公道。但在查案的過程中,他竟發現每一條線索、每一個證據,都接二連三地指向他就是兇手!他越深入追查,他的嫌疑竟然越來越大!凌光的短期記憶亦未能恢復過來….而逐漸連唯一可以信賴的證據 - 自己 - 都沒法證明他的清白!
一步一步地,凌光被迫向瘋狂崩潰的邊緣!到底…..他是不是兇手?
2009/11/28
Show off之二:超越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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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Prayag Verma
裏面上透明釉,白泥配透明釉,超靚。
方形砵的水滴效果更平均,更靚。
方形砵的水滴效果更平均,更靚。
再來是日本feel的碗。
這個做不成杯子的糖罐,我不會用來放糖,放甚麼好呢?
可能是上釉是浸得不夠透徹,所以有點像甩色的效果。
2009/11/25
路漫漫誰伴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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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Prayag Verma
那個死去的角色明明之前沒出場過,怎麼也可以感動如斯?
話說那個角色是《ER》中那間醫院急症室的元老。
他老了,快要失去生命,然後他回到他從前工作過的急症室。
是他為這個急症室帶來改革,方才有現在的一切。
現在的醫生幾乎都不認識他,有一個記得他是這裏的傳奇,也有一舊友陪在他身邊。
他躺在病床上,還記得怎樣救每一個病人,還懷緬著昔日在這裏救人的日子。
可是,無論他有過甚麼功蹟,他退下來,逐漸被遺忘。
他老了,要死了,身邊圍著一班敬佩他的人,
對他來說都是陌生人。
直至他闔上眼,記憶裏依然是自己在醫院工作的日子。
也許不是最風光,卻最令人懷念。
PS. 上星期那一集我又忘了看,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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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打自己人》裏的大閏生陳鴻烈昨天在工作中猝逝,大家也措手不及。
寫好的劇本都要為這變故而改掉。
誰說劇本寫好一定要照著行?
現在大家都好生難過,可是劇集還是會拍下去,大家還是照樣工作去。
然後,漸漸淡忘傷痛,漸漸忘記這個人曾經在身邊佔著多麼重要的地位。
誰不能被取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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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星期二檔案》,追訪幾個老人痴呆症的個案。
其中一人的母親和丈夫都患上老人痴呆症,但她依然樂觀面對。
有一個受訪者說:“她是我的母親,不是因為她記得我才是我的母親。”
年初寫的小說有寫到老人痴呆症這種病。
真是一個霸道而任性的病,毫無道理地摧毀一個人的一生。
有過甚麼成就也好,對一個沒有記憶的人來說,已經毫無意義。
唯獨曾經愛過的人,不離,不棄。
這才是一生最大的成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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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前天看到一宗新聞。
一個人年青的時候遇上車禍全身癱瘓,連眼球也無法轉動,話當然也不能說,結果被視為植物人。但其實他的神智是清醒的。
23年後,他才獲發現有意識的,於是,現在他可以用電腦跟外界溝通了。
我怎可能想像這度日如年的日子,這23年,大概跟2300年一樣沒完沒了。
想想也顫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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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樣的一個遺憾,
我每次說起,
心臟就像穿了一個洞,
所有情感都往那個洞傾瀉而出,
好痛好痛。
好想找物件填塞這個破洞,
可是,世上萬事萬物,偏偏沒有可以彌補這個遺憾的東西。
於是,哽咽,語塞,
眼淚汨汨而下,
止不住。
我沒有我想像的堅強。
同樣,我沒有我想像的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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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誰伴我行?
我一早找到答案。
《2012末日預言》:末日該有的情懷
電影時間 0
by:Prayag Verma
所以,《2012末日預言》(2012)沒有這樣的劇情,我就覺得很好了。
當然,看這類末日電影還會有甚麼期待?只是單純為了看死人塌樓罷了。
有些人認為此片完全不合理,罵個體無完膚。
我倒沒想這麼多。
最多人批評的是,為甚麼單單只有主角這一家能夠逃出生天?就憑一輛車一架飛機?
這其實跟槍戰片中主角永遠不會中彈一樣,有甚麼好批評的?
最近我做了一個夢,解開了所有的謎。
夢中的主角是一個小男孩,面對多個狙擊手向他開槍,就是無法射中他。然後他覺悟,因為他是THE ONE,所以他絕對不會死。
主角死了就沒戲唱,也失去了張力了。
難道要《2012》不斷拍這個那個怎樣死嗎?乾脆看《死神來了》好了。
還有許多令人詬病的地方,我沒意思維護甚麼,只想重申一次,看這種電影就預了劇情公式,只是場面夠震撼不就夠了嗎?
當然也有令我不滿的地方,例如有些人明明沒必要死,卻無端端被編劇安排死掉,絕對是編劇的一廂情願,頗令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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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關於末日的預言,你聽過多少?
我記得我讀小學時,聽說1999年是世界末日,當時好沮喪啊。因為1999年我剛剛畢業,甚麼也沒嘗試過就要死掉,多可惜啊。
然後,10年過去了。要試的都試過了。
真的要世界末日,我也沒甚麼遺憾。
至於預言,總是在事情發生後才能確定此乃預言,否則一切都是流言。
2012年末日的流言,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你會改編你現在的生活嗎?
如果相信的話,我現在就應該退休,將所有積蓄拿出來環遊世界。
如果不信的話,何必放在心上終日惶恐不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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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地球的資源是有限的,但我們都改不了浪費的習慣。
我們都知道,溫室效應越來越嚴重,但我們都無法貫徹執行環保。
就算知道世界要滅亡,人性始終改變不了多少。
不是世界要人類滅亡,而是人類令世界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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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故事大綱:
《天煞地球反擊戰》導演羅倫艾默烈治﹝Roland Emmerich﹞繼《明日之後》再打造驚世災難片《2012 末日預言》。飾演科幻小說家的尊克鍚﹝John Cusack﹞與兒女在黃石公園露營共享天倫,卻誤闖禁區,並無意得知美國政府已預知2012年地球將經歷浩劫,正執行一項秘密任務,好讓部份人能躲過這場末世天災,於是他連忙搶救前妻與孩子離開加州。為了心愛的人與孩子,他與前妻現任丈夫攜手設法在這場絕世浩劫中存活下來...
2009/11/24
2009/11/23
《追訪有情人》:虛構與真實之間
電影時間 0
by:Prayag Verma
2009/11/22
犯錯
有感而發 0
by:Prayag Verma
所有發展都跟原先的設定有很大出入。
簡直是一團糟。
於是,我們怪罪於引致錯誤的源頭,
雖然,那個“源頭”,可能與錯誤本身沒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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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個譬喻說,
這天公司有個重要會議準九時召開。
昨夜我因為感冒而吃了感冒藥,
雖然很早就寢,但還是遲了起床。
起來匆匆梳洗,連早餐也趕不及吃,
上班駕駛時太心急,眼看交通燈轉了黃燈,於是急急踩油,
偏偏前面的車煞停,結果“呯”一聲相撞了。
終究沒趕上會議,
雖然有合理解釋,但同事還是埋怨我失場,
客戶更沒必要理會我遲到的理由,
結果,生意給其他公司搶走了,
老闆氣我壞了大事,
升職無望,裁員可能有份……
(而我很清楚,如果我沒有遲到,我一定會傾成這筆生意,公司賺大錢,年尾有花紅,還很大機會升職加薪)
可是,現在一塌糊塗。
這個時候,
我可以怪罪老闆不近人情,不接受我的合理解釋
我可以怪罪同事不懂執生,得失客人,
我可以怪罪客人將會議安排在這個時間,
我可以怪罪交通燈偏偏在這時候轉燈
我可以怪罪前面的車突然煞停,
我可以怪罪老公沒有及時將我叫醒,
我可以怪罪天氣突然轉涼,害我患上感冒,
我可以怪罪自己平日不做運動,所以這麼容易感冒,
……
原來,我們可以怪罪的事情多到數不完,
所有事情都有前因後果,
要追溯“源頭”,
還可以怪罪自己為甚麼進了這間公司,
怪罪自己為甚麼跑去讀工商管理,
怪罪自己為甚麼不是含著金匙出世。
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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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事情,沒有必然的關聯,但事實上甚麼也可以聯繫得上。
無論有沒有關聯,
錯了就是錯了,
誰對誰錯也好,
改變不了錯誤的本質。
2009/11/20
每次經過名店,我會說……
關於自己 0
by:Prayag Verma
每一次經過名店,我都會說同一句話。
猜猜是甚麼?
A) 我要儲錢買起佢。
B) 真漂亮。
C) 名牌果然是名牌。
D) (問愛人)你甚麼時候買來送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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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統統也不是。
每一次我都會說:
好想做名店售貨員啊。
呵呵,很無聊吧。
那是因為我看那些名店售貨員也很無聊啊。
每次經過名店,裏面坐著(或站著)數名售貨員,發呆著,閒聊著,總之完全不用工作,因為一個客人也沒有。
每一間,售賣珠寶的,售賣名牌手袋的,售賣高級時裝的,售賣名錶的,一概沒有客人。
於是,我就語帶羨慕地對愛人說:
你睇佢地幾悠閒/吽。
然後我就會揣測,究竟他們一天做到多少生意?
如果整天沒有客人,呆站整天會不會很悶?
名店售貨員,應該是分佣的,難得有客人走進去,會不會爭崩頭接待呢?
其實,會不會是我太cheap,才以為名店沒人幫襯?
(當然,我知道世上還有許多有錢人,只是我每次經過也碰巧沒有客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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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名店售貨員當然只是說笑。
因為我想做,人家也未必請。
年青貌美的多的是,我這種一把年紀的,
注定會遭名店嫌棄。
就算唔係做售貨員,
我這種寒酸的人走進去,
也會遭嫌棄吧。
2009/11/19
2009/11/16
Show Off之一
拉高變形 0
by:Prayag Verma
第二件都係花瓶,不過是失敗了的花瓶。
接下來是一個奶壺,上面塗了香港釉怒點姣婆藍,因為是浸釉,顏色均勻,我很喜歡這顏色。下面浸了台灣釉古樸金黃色,也很不錯。
接下來是送給愛人的第二隻杯子,今次繪了圖案,還有杯蓋。
最後是另一隻杯子。
2009/11/14
關於購物
關於自己 1
by:Prayag Verma
我可以是一個很忠誠的顧客。
當然,我也可以是一個貪新鮮、邊度平去邊度的顧客。
視乎我要幫襯的是甚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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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買鞋,有些人走進第一間鞋店就可以買到心水的鞋。
我呢?在第一間看中了,但因為不能排除第二間、第三間、第四間會找到更好的款式,所以我真的會看遍附近的鞋店,比較過後才決定幫襯哪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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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衫又當別論。一般是睇中就買,除非貴到肉赤,否則有買錯冇錯過。
近年很少逛街買衫,通常在某店買過心頭好,下次很自然就會再去這店,希望在最快的時間內買到最多的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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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日用品當然是越便宜越好,不過我懶逐間比較,通常都是一次過在某超市或藥房購物,一次過買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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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飯呢,我們絕對是貪新鮮一族,常常想試新野唔想試舊野。
不過,邊有咁多新野試,諗唔到食咩就會去那些環境整潔、食物OK的餐廳,哈哈,我們有幾間飯堂是經常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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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說過,我可以很忠誠。
最典型的例子,我現在只會幫襯一間眼鏡店。
跟店員熟絡了是原因之一,但為甚麼跟店員熟絡呢?
話說當年我拍結婚相時,攝影公司提醒我們帶眼鏡的話要預備沒有鏡片的眼鏡,但當時愛人的眼鏡是無框款式,當時我們剛好在配眼鏡,順便問問店員,對方二話不說就叫我們在這裏隨便挑,然後借我們拍照用。
甚至沒叫我們付任何訂金。
因為這件事,一直心存感激,所以往後無論是我抑或愛人配眼鏡,也幫襯他們。
試過有一次,我一隻隱形眼鏡在早上掉了,我中午去眼鏡店想配一對即棄的,他們也是二話不說就送我一對。
因為這樣,更加不能背棄他們了。
很無聊,對不對?
2009/11/13
純粹接受不到
關於自己 0
by:Prayag Verma
OK,我承認,我在裝扮方面的接受能力偏低。
所以有甚麼潮流,我永遠不敢跟隨。
一來不想人云亦云,潮流興甚麼我就穿甚麼。
二來我有自知之明,我又不是摸特兒,絕對不是穿甚麼也好看。
三來我喜歡低調,不喜歡標新立異。
所以,我買衣飾,來來去去都是近似款式。
悶嗎?悶架,不過自己喜歡,無意改變,也似乎接受不到太大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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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最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將動物花紋穿上身。
甚麼豹紋、虎紋、蛇紋、斑馬紋……我統統接受不到。
好端端的,好人好姐,為甚麼要穿動物花紋?
想扮動物嗎?人已是萬物之靈,為甚麼要降呢扮動物?
想漂亮嗎?噢,Sorry,我絕對不覺得漂亮囉。
我無意冒犯喜歡這些動物花紋的女士(或者男士),
青菜蘿蔔,各有所好,
我只是想說我不喜歡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