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20

《贖罪》:悲劇過後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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湊佳苗繼成名作《告白》之後發表的作品。
《告白》其實我覺得不過爾爾,《贖罪》又是沿用一人一段告白形式書寫(《往復書簡》也是書信體的告白形式),雖然故事有其震撼之處,可是反覆使用的寫作手法實在難免會讓讀者覺得膩。
至少我就是覺得膩的讀者。
其實《贖罪》的故事設定跟《告白》同樣震撼,話說一個小鎮上發生女童被姦殺案,兇手帶走女童時正跟四個同學一起玩耍,可是四個目擊者都說不出兇手的樣子,導致兇手一直逍遙法外。死者的母親因此怨恨這四個女生,而她們四人亦各自以不同方式作出贖罪。
四位目擊女生在慘劇後的轉變正是全書重點:
一個因為恐懼,身體從此拒絕長大;
一個為了贖罪而當上自己不喜歡的教師;
一個從此成為宅女,不敢與幸福沾上邊;
一個拒絕受事件影響,只是從此愛上警察。
故事開頭發展有張力,有追看性,主角一個接一個輪流敘述事件以及身為目擊證人所受的影響,雖然各有變化,但到後來已覺變不出甚麼新花樣,至於那個理應帶來震撼的結局,反而破壞整篇小說的氣氛。
《贖罪》以獨白形式深入探討每個主角的內心世界,讀者讀著也許會為部份主角的遭遇感到難過。
悲劇過後的悲劇是宿命嗎?到底與死者母親的怨言有沒有關係?就算她沒作出控訴,四個主角牽涉到兇案,同樣會有種種轉變吧。如何將已發生的悲劇扭轉成未來的喜劇收場,才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紫色部份有雷)
各人的轉變本來可以寫出不同層次,可是到最後均清一色引發成殺人悲劇,未免過度刻意,也欠缺新意。
至於結局的刻意扭轉,更是不負責任的安排。
如果兇手純粹是一個變態似乎還更合理,但是現在的設計,斧鑿痕跡太深,兇手以這樣的方式報復,完全超出合理範圍,甚至到了無稽的地步。
總括而言,《贖罪》一書故事設定有趣,追看性強,不失為消閒讀物,只要別抱太大期望,尤其是別跟《告白》比較,就不會覺得失望吧。

作者:湊佳苗
譯者:陳嫺若
出版社:皇冠
出版日期:20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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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故事大綱:
有罪!無罪!究竟由誰來決定?
  補償,又到底要做到什麼程度才夠?
  《告白》暢銷名家榮獲「書店大獎」後,備受期待的首部力作!
  一件十歲女童遇害懸案,
  四個記不清兇手長相的目擊者。
  一段口不擇言的激動控訴,
  從此將她們的人生推向了贖罪的黑洞……
  「在追捕時效期滿前,妳們去找出兇手來!
  如果做不到,就得補償到我滿意為止!」
  現在回想起來,真正改變了我們命運的,並非英未理之死,而是十多年來深深釘進我們心裡的這句話,以及英未理媽媽當時歇斯底里、咬牙切齒的神情。
  不,或許早在英未理跟著她爸媽從東京搬來我們這個「全國空氣最乾淨的小鎮」時,一切便已起了轉變。或許像芭比娃娃般精緻的她,和我們這些在鄉下土生土長的野孩子根本不應該玩在一起。又或許那天,是我們四個人在什麼時候做錯了什麼,所以她才會死?或許,我們才是真正害死英未理的兇手!
  眼看兇手的追捕時效就快到了,是不是因為我們記不起那個男人的樣子,才一直捉不到他?這些年來,這個念頭就像無形的緊箍咒,緊緊地圈住了我們!我們到底該怎麼做,才能夠補償?如果說,我們身上的罪,用四段活著的人生來贖,這樣夠不夠?……
  原以為安全的校園裡,發生了一件駭人的命案!身為目擊證人的四個女孩背負了一輩子的內疚,從此步上殊途同歸的悲劇之路。然而,面對無辜死去的小女孩,有罪的是誰?該為此贖罪的又是誰?誰有權利理直氣壯地丟出石頭報復?而為了彌補「還好不是我」的罪惡感,又必須付出多少倖存的人生?
  繼《告白》之後,日本「書店大獎」得主湊佳苗再度以獨特的輪述手法,透過當事人的不同視角,一層層剝開所謂「罪」的真相,也是我們每一個人內心深處最真實的人性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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