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9/28

古巨基《Moments》:一刻便是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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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歌手中,比較偏愛古巨基和楊千嬅。所以當楊千嬅的新碟令我大失所望後,便害怕古巨基的新碟也會失水準。
幸好最新的大碟《Moments》水準依舊,雖然許多人也覺得不及去年的《Human》,但《Moments》偏偏更得我心。(其實一早想介紹了,不過沒時間寫,所以拖到現在。)
去年的《Human》講人生的歷程,大獲好評。今年的《Moments》仍由林夕一手包辦所有歌詞,今次以生命中的重要時刻為題,同樣是有道理要講,但不hard sell,聽得舒服。
《一刻永恆》指一刻便是永恆,也是整張唱片的主題。每一個片段也有值得懷念的地方,有些事情真的可一不可再“即使故意再做一遍,情懷事後便難再現”,所以我喜歡拍照,往後看回這些照片,回憶起當天的情懷,有時真的會懷念到想哭呢。
《錢錢錢錢》初派上台時我覺得很奇怪,由四段不同的旋律組成,跟平日聽慣的歌曲格式很不同,後來惹來抄歌疑雲,我沒聽過指為被抄的歌,不過倒覺得這個新嘗試其實需要一點勇氣。由窮小子到發奮向上到有錢不可一世到最後寂寞不安,“誰能避免講錢錢啊錢缺錢不可以”,噢,活在這世上真的不能不講錢,這是現實問題,不過錢太多也沒有用,足夠就好
《愛回家》延續去年大熱的《愛得太遲》,今次直接講珍惜,“活著有你多好,多麼渺小都變寶”,不要再等愛得太遲才後悔,今天就發掘生命中微小的幸福,也許不過是一碗暖湯,一個擁抱。擁有的一刻已經是一種恩賜。
《你生》是雷頌德寫給兒子的。每一個新生命也讓人感動。我相信大部份父母都萬分期待子女的誕生,“容貌像父母親邊個多,亦像鮮花一朵”,不管子女長大變成甚麼,依然是父母心中的寶貝。“可知道我人生觀隨著變化,全為這個家”子女的出生,改變了整個家,整個世界,不要再說自己不重要了。
《蠻不講理》講愛的蠻不講理。愛一個人從來沒有道理也言,也沒有公式計算。“對方選擇你,不管何事都選你”,哈哈,怪不得我可以這麼任性枉為,愛人還是愛我如昔。不過,我真的相信,上天為每一個人也安排了另一半,所以到最後我們只執著地愛著這一個。
《自我安慰》講失戀後的心情。失戀當然痛,但總有捱過的一天。即使事情再糟,也可以樂觀面對,於是“病了也可當渡假,班機忽然被延遲可觀看落霞”學會正面思考,懂得自我安慰,勇敢的活下去,快樂一定會來敲門。
《我自問》是一段苦戀,“我愛你愛到不見了我”,這可以令人痛苦,可是我更相信,兩個人交往必然互相影響,互相同化,直到大家都不再是自己。然後,我們不禁問,當初我愛的你到哪裏去了?這有因果關係嗎?
《為何》娓娓道出多個為何,“為何人要判斷人,不先看自己?”是時候反省一下啦,“凡事要有答案也許因執著的錯”,唉,我也不要再執著下去了,我該明白許多事情根本沒有答案,世界沒有公平可言,有時候問心無愧就是了。
《賞心樂事》講敬業樂業,現在大概沒有多少人做到吧。至少我身邊許多人都是做那行厭那行,總想脫離現在的工作,但是離職以後真的更好嗎?“無謂恨做甚麼總統只要勤力做你愛的事”,是的,只要我們積極面對自己的工作,把其當成賞心樂事,任何工作也可以找到樂趣
《十蚊雞流浪記》延續了《錢錢錢錢》的主題,最後更用回《錢錢錢錢》的曲調,互相呼應,很好玩。歌曲一開始就是一個十元硬幣拋落地下的聲音,然後便以十元硬幣作為主角,通過其輾轉流浪到不同人手上用作不同用途,講述錢的價值因人而異,“濕碎似我價值看落在誰”,錢無分善惡,既可催生貪婪,也可拯救世間。如何運用各適其式,只要別忘了生命永遠比錢重要。
除了十首歌外,還送60分鐘時光錄像,記錄了古巨基在六個地方(日本福岡、倫敦、巴黎、威尼斯、維也納及北京)的片段,值得一看。
還有值得一提的是,《Moments》的包裝別具特色,歌詞集做成登記證一樣,而由古巨基在各地拍攝的照片則成為一本Passport,真的很有心思。


2007/9/26

《連鎖蝶變》:改變過去,改變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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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完一齣好電影也會覺得十分滿足,看完《連鎖蝶變》後便十分滿足。
相信大家也聽過蝴蝶效應吧。

在“渾沌理論”當中的“蝴蝶效應”,意謂渺小不起眼的事件或現象,在紛擾不可測的混沌中,可能會扮演具影響性的關鍵角色。例如在中國北京一隻蝴蝶振翅,會輕微改變氣壓,而這些擾動又將改變附近地方的氣壓,於是一傳十、十傳百傳開,一個月之後,太平洋對岸的美國芝加哥就會因氣壓被改變而下雨。

《連鎖蝶變》(The Butterfly Effect)就是探討一件小事觸發的巨大變化。

其實我個人真的對這個課題有偏愛,所以特別喜歡這類電影。《機遇之歌》、《緣份兩面睇》和《疾走蘿拉》都是指機遇的微小變化(例如差兩秒趕不上火車)及他所引起的命運之天翻地覆,但《連鎖蝶變》則不是指機遇的差異,也不是個人的決定,而是針對某個事件、某個行為。

這一次,《連鎖蝶變》玩得更盡,主角艾雲小時候常常無故失憶,這些失憶的片段對他來說是空白的。由於他的祖父和父親都是精神病患者,母親因而擔心他遺傳了精神病,故帶他看心理醫生,而心理醫生就著他寫日記記下每天的事情。這本日記便成為日後的關鍵。

艾雲在童年時有三個玩伴──他的小情人姬莉、姬莉的暴力兄長湯美以及膽小的連尼。他們有過一些不愉快的童年陰影,大家都活在這些陰影之下,而艾雲在許多事上也有著失憶的空白。

當艾雲長大後無意中發現他可以通過日記回到那段空白的過去,他於是想探索過去失憶的片段,可是他這個舉動卻令他人受到傷害。為了改變不幸的現狀,他再次回到過去,企圖扭轉命運。他成功了,他改變了一件小事,像“蝴蝶效應”一樣釀成徹底不一樣的未來,結果卻不是他所預期的。

於是,他一次又一次回到過去,可是每次都為他身邊的人帶來不幸,即使他成全了所有人,自己卻承受最大的痛苦,總是找不到一個完美的結果。到底要扭轉哪一個時空,才能為所有人帶來美好的命運呢?
電影的主題是“Change one thing, change everything”,我們大概都幻想過可以回到過去某一點,作一個不一樣的決定,改變令自己後悔的結果。只是我們也無法想像一個改變會為這世界帶來甚麼影響,因為我們改變的絕對不是自己一個人,還有與自己有關或無關的人。

如果我們從沒機會經歷另一個人生,我們怎麼知道現在的人生是最不理想的?越變越糟的人生才是一個無底深淵,因為沒法比較,我們便無從知道甚麼是最好甚麼是最壞。那就勇敢面對現實吧。(主角的父親就是看透了這一點而選擇放棄改變過去)

既然改變過去可以改變現在,那麼改變現在也能夠改變未來吧。如果覺得現在的人生不夠如意,與其埋怨後悔,倒不如積極面對當下,這一刻的改變自然會為你帶來美好的未來。種善因得善果嘛。

《連鎖蝶變》的劇本絕對一流,一些以為毫無關係的空白,原來都是伏線,沒多一筆也沒少一筆。這部由《死神又來了》班底製作的電影比前作更成功,並證明精彩劇本的重要性。

《連瑣蝶變》總共有四個結局。我買的VCD120分鐘導演加長版,結局應該是最令人傷感的一個,但亦是與劇情扣得最好,最令人信服和感慨的一個。

之後在Youtube看了另外三個結局,其實這三個結局均是大同小異。第一個是當初電影公映時的版本,另外兩個是變奏。老實說,這個結局相信大家看後會感覺舒服一點,但始終不及導演版的結局來得震憾。

注意:下面紫色部份涉及結局內容,未看電影的請止步。

導演版的結局回應了主角與母親去占卜時,對方說主角沒有生命線,不應該存在於這個世上,亦解釋了其母之前多次胎死腹中。於是我不禁想,無故流產固然不幸,但那可否理解為這個小孩不該來到這世上嗎?

電影公映時的結局解釋了何謂一見鍾情。世間紛擾,為甚麼偏偏對這個人有著如此強烈的情感?那是前世的姻緣,還是今生的另一個可能?這個結局也回應了女主角曾經對主角說,有時她在一秒之間可以想像兩個人由相愛到結婚到產子到老去的一切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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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故事大綱:
艾雲對不愉快的童年印象模糊,失憶令他在困擾中成長。兒時心理醫生著他保存的生活筆記,和青梅竹馬的摯友姬莉、連尼及湯美,是他對往事的僅餘線索。十數年後,艾雲意外地發現筆記簿可帶他回到過去。艾雲知道要擺脫夢魘,一定要改寫過去,他孤注一擲,決定借童年的自己,扭轉今日的命運。
然而,當艾雲每次在“過去”改變歷史,“現在”的境況也會一同變異,仿似物理現象的連鎖反應──不可思議的“Butterfly Effect”,令情況越變越壞,竟致一發不可收拾。

2007/9/24

感動到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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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一直擔心的活動終於結束。完成那一刻,真的感動到想哭。
期間不是沒有出亂子,面對許多突如其來的問題,除了執生之外,大概就是靠幸運之神的眷顧。我想,真的有幸運之神這回事,因為在處理最大的問題時,突然有人來助我一把,令這一關順利過渡。
往後還有一些小問題,但在所有同事和義工的配合下,所有問題也得以迎刃而解。
我知道我仍有做得不完善的地方,可是最後都順利結束,無論有沒有惹來不滿,我也不在乎了,至少,我真的盡了力。
謝謝一班義工,他們真的表現得很好。沒有他們,我不能想像這會是一個怎樣的局面。
事前我們只是開過一次簡單的介紹會。活動當日大家也很合作提前許多來做綵排。
之前我最弱的一項便是做綵排,因為我不懂得控制場面,不會指揮若定,不會分配工作,所以總是不知道下一步該安排義工怎樣做,但這一次我有一班很醒目的義工,綵排的時候縱使還有瑕疵,可是到正式活動時,大家也發揮出超水準的表現,每一個工作崗位也是完美的,令整個活動得以如此流暢。
真的,整個活動出奇地流暢。
謝謝昨天活動上的每一個人,令我有一個如此難忘的回憶。往後再過多少年也好,每次當我想起這一天,我依然會帶著笑意。
真的很慶幸有這個機會跟大家合作。

2007/9/22

如果真有預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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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這一篇Blog,純粹出於發洩,可惜我已經累到不行,火氣全消。

熟識我的朋友也知道我每晚也發夢,而且夢中稀奇古怪,是故我的腦袋在睡醒後更為迷亂。
我在短短一個星期內發了兩個預言夢。
第一個夢,我在夢中跟一個外國人交談,然後第二天老闆叫我打電話給一個外國人(要注意的是,我的工作從來不需要接觸外國人呢)
第二個夢在前天,我在夢中殺了人,分了屍也棄了屍,並且畏罪潛逃,這是一個漫長而搞笑的夢,不長述了。
我想說的是,昨天我真的想殺人。
沒有目標人物,只是激氣得好想殺人
不過,都過去了,還有一天便可以暫時放下工作,也可以卸下一半壓力(夢見殺人可想而知我的壓力有多大)
明天過後便開始放假了,一連九天假期,都要全力在家裏閉關寫小說,九天之內要寫五萬字,不是不行,盡力而為吧。

PS.  如果我的夢境真有預言能力,我希望我會夢見下期六合彩的號碼。
PPS.  說起來,我曾經背叛過我的夢,我做出跟夢境相反的決定,嗯,難怪有報應。

2007/9/19

《戲王之王》:又一齣失望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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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不喜歡看詹瑞文演戲。這麼誇張的表演方式實在接受不來。

以前看他在別的電影客串已經覺得受不了,自以為很好笑的演出,倒令我非常生厭。

而之所以對《戲王之王》感興趣,一來是因為導演是阿寬,之前編劇的《熱血最強》依然令人懷念,導演的《絕世好Bra》和《戀情告急》也好看,二來是這電影的口碑好像不錯。

然而,看了之後雖不至於十分失望,但真的覺得這不是一齣好電影。

劇本不濟,連帶演員也無法發揮出水準。詹瑞文在其他電影客串時尚且因為屬過場性質觀眾但求得啖笑要求不高,可是要他擔演整齣電影便明顯力有不逮,而且對觀眾來說也是太肥膩了,實在吃不消。

許多人也大讚蔡卓妍演得好。演得夠放是肯定的,其實她一直是一位好演員,由《常伴我心》開始便覺得她很有潛質,她在《戲王之王》中扮演三級片女星,能夠拋開歌手的包袱,實在難得,可是由於角色的蒼白,她演得再努力也是徒然,因為那個角色本身根本無法令人信服。

《戲王之王》的主線是詹瑞文飾演的警員要到演藝學院學習演技,因而認識蔡卓妍等一班同學,事實上那班同學個個奇形怪狀,表情誇張,看起來一點也不舒服。劇情散亂大概是致命傷,根本抓不住重點。

原本劇情多線發展也可以拍得很好看,可是每一條線也像蜻蜓點水般,不鹹不淡,便有點乏味,好像詹瑞文跟葉璇的關係便與劇情毫無推進,又好像黃秋生的無端端出場,完全不夾。詹瑞文被派往麻將館接近目標人物一段也處理得不好,前面鋪排了這麼多,結果就這樣草草了事,激氣。

結局也令人失望,一班同學為了幫黃浩然的父親而扮鬼扮馬欺騙江湖大佬,太突兀了,既與前段全無關係,又實在太兒戲,有點夾硬收場的感覺。

事實上,《戲王之王》的最大特色是很多明星客串(主要是俾面導演),算是為沉悶的劇情帶來一點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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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故事大綱:
警方滲入黑幫的臥底演技太差,被識破後慘遭殺害。副警務處處長﹙許鞍華飾﹚認為警隊需要演技出色的臥底,一聲令下,警界裡最有表演慾、連年在警察周年晚會表演項目獲獎的陳文龍﹙詹瑞文飾﹚,被委以重任,派入演藝學院進修,實行演技再培訓。
熱愛演戲的文龍,隱瞞拍拖七年的女友Judy﹙葉璇飾﹚,以臥底的身份進駐私立演藝學校進修演技。文龍興奮莫名,以為可以一展所長,發揮自己出色的演技,誰料一入學便成為「劣質演技」之示範,信心盡失。他外表平凡,身型又不突出,根本無法與一眾年輕俊男美女競爭。
與文龍同為插班生的艷星單丹﹙蔡卓妍飾﹚,擁有34D、24、34三圍,迅即成為男同學們的焦點,有同學馬上往書店購買單丹的寫真集回校向她索取簽名。
上司急召文龍參與一次黑幫交易行動,因對方十分精明,必須要好演技才能勝任。交易中險象環生,文龍最後更被識穿,幸得同學出手相救脫身。文龍自始對自己的演技信心全失,正想回校退學時,遇上匿藏在學院做清潔工人的「隱世高手」﹙黃秋生飾﹚‧‧‧

2007/9/18

【我和我的夢】我的開店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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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許多人也有過開店夢吧。
尤其是當工作不如意,就更加夢想有一天自己當老闆,不用再看別人臉色。
我想過開報紙檔,因為可以免費看報章雜誌。
我想過開咖啡館,因為這彷彿是一件浪漫的事,而且我曾經以咖啡館為題寫過連載小說。
我想過開花店,但主要售賣盆栽,因為我喜歡看到小盆裁一天一天成長的樣子。可惜我買回家的盆栽大多數都是以枯萎告終。
我想過開書店,喜歡看書的人可能都有想過開書店吧。雖然我一直疑惑在閱讀人口偏低的澳門,書店的生存能力到底有多少。
我的開店夢大概永遠不會實現,尤其是在今時今日的澳門,租金上漲,工人的薪酬更是升至不合理的水平,當澳門的傳統小店一間接一間的結業,當更多的店舖有錢也請不到人手,我的開店夢唯有先擱在一旁吧(實情是我根本沒有本金呢)

PS. 有一回跟中學同學說起,原來我們中學時講過一起開魚蛋檔,每天限售五百串魚蛋,方便簡單。哈哈,期待著我們的魚蛋王國成立呢。
PPS. “我和我的夢”系列嘮叨了很多,可能悶壞了大家,不過這算是我對自己所夢想過的一點小回顧,作為給自己的一個記錄。在我一直趕小說的日子,回顧一下自己的人生,感覺其實還是挺爽的。

2007/9/17

【我和我的夢】我的寫作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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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小說才是我的終極夢想。
其實對大部份人來說,寫小說其實是一件無聊透頂的事吧,連看小說的人也不多,究竟為甚麼要選擇寫小說呢?我也不明白,但你相信有些事情就是這樣身不由己嗎?
我是甚麼時候開始喜歡寫作呢?

大概不會是小學時的作文課吧。
事實上,我從來不擅長作文(還記得我中五那年英文作文不合格嗎?),尤其是甚麼描寫文、議論文等等,殺了我好過。記憶中只有過一次中文作文《成功與奮鬥》取得80分,老師更在課堂上當眾朗讀我的作文大為讚賞,其餘時候我的作文也是普普通通的。
雖然不喜歡作文,但看書倒是我最大的興趣。記得家裏附近有個牧民中心的圖書館,那裏很細,大概一兩百尺吧,我幾乎將那裏的書都看了一遍,但基本上都是益智圖書,偶然也有小說,不過好像從來沒有愛情小說。
那時候我還是小學生,看愛情小說得偷偷進行呢。第一次接觸愛情小說是這樣的:
小時候我的媽媽在襪廠工作,暑假的時候我要到襪廠幫手剪線頭。那時候媽媽會一邊工作一邊聽收音機。那個年代十分流行廣播劇,我於是一邊剪線頭一邊聽廣播劇。記得那年正在播岑凱倫的《八月櫻桃》,我聽了覺得有趣,又發現家裏竟然藏有這本小說,於是便偷偷看起來。
看完一本又一本,而那時候家裏就只有岑凱倫、嚴沁和瓊瑤的,好像也有一兩本林燕妮。那些愛情小說,其實大同小異,看到後來我忽發奇想,這樣的故事我也能寫啦。
於是便開始構思小說。那時候的小說當然十分幼稚,而且全部都是圍繞愛情。那時候我還不過是個初中生呢。
最開始的時候並不是我一個人寫的,我跟一位中學同學一起寫同一篇小說,有時在我家,有時在她家,因為她的字較漂亮所以由她執筆。暑假過後,小說還沒寫完,此事亦不了了之。之後她放棄了,而我繼續堅持,並且以成為作家為夢想。
記得那時候之所以開始正式寫小說,是因為《澳門日報》開闢了《小小說》,然後我便開始投稿小小說,再然後在高中時寫了第一部長篇小說。現在看來當然十分老套,但也算是一個小小的里程碑吧。
這些年來我不是沒有放棄過,有時覺得自己寫得不好,根本就是在浪費時間。又有時,我會埋怨為甚麼當年我媽放在家裏的小說都是瓊瑤、岑凱倫、嚴沁的,連亦舒也沒有。如果我一開始接觸的小說是朱天心、村上春樹、米蘭昆德拉的小說,我想我就不會輸在起跑線上了(哈哈,其實也不能怪人,誰叫自己懶,以前尚且天天看書,現在反而一個月才看到一本,而且我學習能力偏低,所以多年來一直沒甚麼進步)。
放棄過一段日子,終於還是重新執筆。因為除了寫小說之外,我別無專長,只有這件事可以令我有一點點信心。寫作的過程不一定愉快,有時還挺痛苦的,可是構思到新點子的滿足感實在沒甚麼可比,反而完成品往往及不上構思,只能怪自己水平不夠。
老實說,我寫小說是靠打天才波的,喜歡怎樣寫便怎樣寫,而且我有一個壞習慣,我寫甚麼也是“堆砌”出來的。我缺乏耐性,總是無法一口氣由頭寫到尾,而且我的思維跳得太快,往往未寫完這段便想到下幾段的內容,我怕我會忘記,於是常常想到甚麼也先寫了才說,最後便得像裁縫一樣將這些片段縫合起來,天衣無縫是無可能的,然而這個壞習慣還是改不了。
夢想當作家的人也許都希望出書。數年前與愛人合著了一本短篇小說集《雙十年華》,然而事情跟我想像的完全不一樣,自此對出書這事拋諸腦後,不再抱有任何期望,反正現在網絡發達,在網絡上發表小說往往可以得到更大的迴響。
我常常說希望退休在家寫小說,這也許是我多年來唯一沒變的夢想,但又似乎是太遙遠了,始終寫小說不可能維生啊,除非成為暢銷小說家,我不會說永遠不可能,但要實行的話也真的不容易。
雖然追夢的年紀不輕了,但我還是堅持著,希望真的有一天能夠跟你們分享我夢想實現的一天。
PS.  關於寫小說,終極目標是希望我的小說比我的生命長久,很貪心吧?不過如果沒有更高層次的目標,便很難進步了。

2007/9/16

【我和我的夢】我的碩士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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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讀碩士,所以報讀香港中文大學的“電腦輔助翻譯碩士課程”時,也沒有想過真的會成功。
記得面試那天,我因為公司有一個重要會議不能離澳,我跟中大那邊講出這個困難,對方竟然讓我經電話面試,實在意想不到。
就這樣一次簡單的面試,再加上之前填寫的一大堆資料、找大學教授的推薦信等等,我竟然獲得中大取錄了。
這個課程是逢星期六下午二時至六時許在中大新亞上課。那時候我在凱悅酒店工作,星期六早上還要上班,一時放工後再趕過去一定遲大到。我跟老闆說起此事,她允許我逢星期六提前到十一時半下班,可是對我來說,這樣的日子還是太辛苦吧。
於是我當時想,如果可以找到一份星期六不用上班的工作便好了。剛好那時候一位朋友告訴我她工作的單位請人,我寄了自薦信去,也僅此一封(因為其實我根本無心轉工),結果過了一個月叫我面試,之後便一直沒有消息。我倒沒甚麼所謂,反正我在凱悅工作得十分愉快,然後兩個月之後,當凱悅突然告訴我將升我為副經理時,那間公司竟然說錄用我。
這兩個好消息發生在同一個早上,所以當時我還沒為升職的事開心完,便得面對一個苦惱的抉擇。原來當兩個好消息一起來的時候,會變成一件如此令人困惑的事。
最後我選擇了離開。那一年我面對很多新挑戰,八月轉新工,九月開學,十二月結婚,如今想來,那也許真是我人生的轉捩點。
那兩年,每個星期六花在交通的時間約為六小時。半小時由家裏去港澳碼頭,船程一個小時,地鐵火車又一個小時,到了中大再乘校巴到新亞前前後後半個小時。如此一來一回真是折騰,但這是我的選擇嘛。
作為一個澳門人,去到中大上課其實有點大鄉里,我常常疑惑整個中大可能比氹仔還要大,而我是一個方向感零分的人,當初去注冊便要愛人陪著我才行。
第一年的時候我還是十分認真的,常常到圖書館借許多參考書,也很幸運地認識到四個十分合得來的同學。大家對待作業的態度是前所未有那麼認真的(大學的時候就從來沒有讀書的感覺),我們互相通電郵交換讀書心得,那段日子真令人懷念。
可是到了第二年,基本上可以用捱來形容,我是讀文科出身的,可是這個課程卻有許多電腦語言的課程,又要寫Programme,還有我最害怕的論文要寫,當時真的應付得很吃力。除了每個星期要去上課,平日在家每晚都要做功課,真的很可怕。
其實第一年過去已經有一些同學相繼退學,我不是沒有想過放棄,但我還是咬著牙關堅持著。記得那時候一位同學曾說,她是因為我才沒有放棄,每次當她想放棄而看到我這個從澳門來的人還在堅持著,她就覺得自己沒理由做不到。
結果,我們都順利畢業了。行畢業禮的時候我以為自己會哭,結果沒有。
碩士畢業之後對我的生活有任何影響嗎?應該沒有吧。至少我沒有再轉工,工作上完全應用不到我所學的,而且講真,學過那些電腦語言呀、Programming呀,早已忘記了。
唯一不會忘記的,大概是那些日子吧。

PS. 畢業後,我有考慮過是否轉回私人機構工作,因為當年之所以轉工完全是為了讀書嘛,書讀完了當然是離開的時候。可是我一直賴著沒走,那些都是後話。
PPS.  做到一個中大生,還是一件挺虛榮的事。我還記得有一次我前往圖書館時,走在斜路上,微風吹過,樹葉不斷飄落,那一刻,我覺得自己像電影中的女主角,只可惜我不是美女,打了一點折扣。

2007/9/15

【我和我的夢】我的翻譯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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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時我是英文中學,但老實說,我並不喜歡英文。
一個喜歡以中文寫作的人,偏偏由小學一年級起便被母親安排到英文書院讀書,小時候當然沒有選擇,讀中學時確認自己喜歡中文後,更常常對母親說被她騙了轉校。
如果我讀的是中文中學,我的中文水平大概會更好吧。
所以,大學的時候我報讀中文便如魚得水,哈哈,當年我畢業還取得兩份獎學金呢,更是第一屆校長榮譽榜的得獎者,即是中文學院中成績最好的一個。
中、小學的成績一直只屬中等,最捧的一次是中五最後一段考到第三名,想不到讀大學時竟然考到第一,不過,成績從來不是一切。我記得中五第一段因為英文作文不合格,所以沒有任何名次,我哭得雙眼也腫了,如今想來當然可笑,這對我的未來有甚麼影響呢?但那時候跟天塌下來沒有分別。
讀大學的時候已經甚少使用英文了,我以為我已經徹底擺脫了英文,可是當我工作以後,才發現讀了十二年的英文原來大有作為。因為後來我在電力公司和凱悅工作時,常常需要進行翻譯,那時候我才慶幸我是讀英文中學出身的。
翻譯是一件很奇怪的工作。這不是創作,我必須忠於原文,用另一種語言將原文複製一遍,從理解分析到轉換重建,偶有不慎也會鑄成大錯。原文既可有多重涵義,譯法也有千百個可能,為尋求最合適的譯法而廢寢忘餐並不表示就能找到理想的譯法,許多時候也徒勞無功,令人沮喪。
翻譯算不算是一個興趣呢?那可能是一份工作,還不至於是興趣吧,可是每當我將一份原稿逐段擊破,完成整篇翻譯時,那份滿足感又可能跟完成一篇小說差不多。
寫作寫得悶的時候,我會寧願自己在做翻譯,因為有原文供我參考,我只需找到最恰當的轉換便成。
可是翻譯得痛苦時,又會寧願自己在寫作,因為不用依照別人的原文,即意味著我可以隨心所欲。
翻譯本來一直是一份工作,後來有一回我陪愛人到香港逛書店,買了一本《翻譯再思:可譯與不可譯之間》的翻譯論文書看,一看之下驚為天人,從前最討厭看論文的我竟然看得津津有味,在回澳的船上突然興起跑去讀翻譯的念頭。
於是,我在中學讀英文,大學讀中文,碩士的時候就讀翻譯。好像很合情合理嘛。
那時候澳門沒有翻譯的碩士課程,香港的兼讀課程在傍晚,除非我不用工作,否則我根本不可能上課嘛。然後在機緣巧合下,竟然看到香港中文大學舉辦第一屆“電腦輔助翻譯碩士課程”,雖然不純粹是翻譯,但看課程簡介,除了有一般翻譯課程外,還有電腦輔助翻譯課程,好像很有趣似的,於是便報名了。

2007/9/14

【我和我的夢】大學時代的記者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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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全級只有我一人選了讀中文系(我是讀英文中學的,大部分同學也不喜歡中文,或者說,從來沒有考慮過讀中文吧) 
我的大學本科是應用中文及中文傳意。 
名子好像很複雜,如果換個名稱“傳理系”,會不會清楚一點?那大概是差不多的東西,但又不是完全一樣。 
至少,大一和大二時的課程基本上都是與文學有關的。到了大三,又要面對選科的抉擇,要麼選“中國語文”,要麼選“應用中文及中文傳意”,前著以文學為主,後者涉及一些新聞傳播專業。老實說,我雖然喜歡寫作,但自問文學根基不好,而且也要考慮一下未來的工作。 
那時候,我其實有想過做記者吧。當時我實在無法想像整天待在辦公室工作的日子,那不是很悶嗎?如果做記者便可以跑來跑去,而且又是以文字維生,好像很適合我呢,於是我幾乎沒怎麼猶豫便選了“應用中文及中文傳意”。 
大三升大四的暑假,我在電力公司的通訊事務辦公室做實習公關,應該是很喜歡那類工作吧,所以之後申請延續實習時間,一做便做了八個月。 
然後,在大四的下學期,學校又安排我到電視台做實習記者。可以嘗嘗未來理想工作的生活了,我是滿期待的,可是做了個多月以後,我發現現實跟想像是完全兩碼子事。 
首先,我的個性幾乎完全不適合做一個記者。我害羞、被動,本質上就不是擔任記者的材料,而且我對時事漠不關心,怎麼做?但最主要的是,我發現在澳門做記者其實很悶,每天不是到這個開幕式就是那個研討會,再不就是簽約儀式或者發行儀式。這些新聞根本不是我想像中的新聞。想像中的記者絕對不是這樣的。 
結果,我主動放棄了。 
其實那時候大學的教授有為我安排前程的打算吧,只要我一直按著他的計劃行走,放在我前面的可能是一條康莊大道。 
無奈我是一個反叛性強的女生。我為甚麼要依照別人為我安排的方程式?我的人生是我的,不是別人的,我偏要自己去闖。 
放棄了做記者的念頭,我再問自己想做甚麼工作。 
因為之前做過八個月的實習公關,一切都合乎理想,所以我一心希望畢業以後可以繼續做公關,然而,後來我雖然很幸運地可以在畢業以後獲得電力公司的聘用,但是卻調了我去人力資源處。說到底,那不是我最想做的工作,結果半年以後便轉工了。 
其實我一直沒忘記我想做秘書的想法,可惜至今仍然沒這個機會。

2007/9/12

【我和我的夢】一個選擇,兩個人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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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畢業以後,我甚至沒問過母親是否讓我升讀大學,便一廂情願地報讀大學了。 
中五的時候有考慮過去台灣讀書的。其實之所以有這個考慮,是因為當時最好的同學都說有這個計劃。我自己最沒主見了,她們說去台灣,我便想去台灣。 
然後有一回寒假時我患了重感冒,咳得厲害,那天清晨未醒竟然咳到嘔得整張被褥也是,當時外婆為我整理,家人又陪我到醫院看急診。 
在醫院輪候時,我心想,如果我現在一個人在台灣,便沒有人照顧我了。我確實是個需要照顧的人(直到現在也是),所以由那一刻開始決定留在澳門讀書。 
留在澳門也沒有甚麼選擇,當然是相對地最好的澳門大學。 
報考大學時要選科,這可比高中選科複雜得多。因為有太多的選擇了(別忘了我有選擇恐懼症),不過當時對我來說,真正的選擇只是“工商管理”和“中文系”。 
到底該選現在的興趣還是未來的興趣呢?看得明白嗎?既然我喜歡寫作,現在的興趣當然是讀“文科”,那便可滿足我讀中文的願望(我總是埋怨中學時沒怎麼認真讀過的中文呢)。至於未來的興趣嘛,我不是說過我想做女強人嗎?即使退而求其次想做秘書,但也是指商界的秘書,所以為了未來想做的職業,我似乎應該選擇“工商管理”。 
我掙扎了很久,一直未有定案,因為這是涉及我的未來嘛。然後有一天當同學們都在討論選科問題時,我發現班上八成的人也選擇了“工商管理”。 
於是我當下作出決定,一於讀中文系吧。讀工商管理競爭太大了,讀書競爭是一回事,畢業以後找工作又是另一回事。 
雖然我不知道讀完中文系以後可以找到甚麼工作,但我還是大著膽子選擇了這個忠於當前興趣的決定。 
其實,也是因為這個決定,我才會認識到我的愛人吧。 
如果當初我去了台灣,又或者選擇了工商管理,我的人生已經徹底不一樣了,至少,我未必可以遇上我的愛人。 
說起來,這不單牽涉我一個人的命運,還有我的愛人呢。

2007/9/11

【我和我的夢】中學時代的女強人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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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四要選科的時候,我毫不猶豫選了商科,純粹因為我的母校沒有文科可選,理科嘛,從來沒有考慮過呢。
而且我實在不知道讀完理科可以做甚麼工作。
好了,到中學時代我的理想又是甚麼呢?
我記得我在其中一篇作文(沒錯,到了中學還是有“我的理想”這個指定題目)中說我想做一個作家。
那時候我大概已經愛上寫作(關於寫作,再另闢一章介紹吧),並且視此為我的理想。
然而,我當然也清楚現實環境。沒有多少個作者能賺到足夠的生活費,更何況這裏是澳門,全職作者好像是不可能的事。
於是,為了實現理想,便得先面對現實問題,找一份能維持生計的工作。
雖然說只是想維持生計,但也得是自己喜歡的工作吧。
既然我是讀商科的,我當然希望將來的工作與所學掛鈎。
那時候有一個很奇怪的想法:我想做女強人。如果你問我為甚麼?答案可能令你噴飯──因為我想要一張很大很大的辦公桌,上面要有很多很有型的文具。
就純粹為了這個原因,我想做一個商界女強人。
但怎樣才算是女強人呢?中學時候的我還是不知道,但越接近畢業的日子,我越發清楚我不可能成為女強人了。我完全沒有一個女強人所需要的特質(別忘記,我是一隻鵪鶉啊)
於是,放棄了做女強人,但仍然想有一張很大的辦公桌(注意:這裏減少了一個“很大”),最後我打算做一個秘書。
真的,我想做一個秘書,雖然那時候並不知道秘書要做甚麼,但我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如果讓我做一個秘書,我一定會做得很好。

2007/9/10

【我和我的夢】小學生的單純老師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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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想。這是小學時的指定作文題目吧。
小學的時候我想做甚麼呢?嗯,那時候很多同學也想做老師吧,呵呵,小一的時候也暗地裏想過做老師呢。
小學時代的我,大概認為老師是至高無上的,擁有絕對的權力。而我們都嚮往那種“所有人都聽我的”這種感覺吧。
後來我當然知道老師的辛苦,很快便打消了這個念頭。讀中學的時候,甚至在想,做老師的話,一做就是一年,一做便是一輩子。天啊,我實在無法想像一輩子做同一份工呢。
突然想起童年時的一個遊戲。這是一個人玩的遊戲,如果有其他人出現,我懷疑我會“殺人滅口”。小時候家境窮困,沒有甚麼玩具,記得我在大門後釘了一塊很小很小的黑板,買了一些粉筆,閒時我會站在黑板前拿著粉筆扮起老師來(當然沒有任何學生,我都是趁家裏沒人時玩的),而我所謂教書其實是在講故事。我記得我從A-Z編好一系列的人物和關係,然後從Ali這個人物開始講起,自顧自編起故事來。我懷疑永遠只停留在A字頭的人物身上,因為單是A字頭的人物便有好幾個。而我又喜歡每次也由頭說起。
哈哈,如今想來,原來我那時候並不是為了當上老師而作準備,而是在培養自己“寫小說”的興趣。我一直以為我是在中學時才培養出的寫作興趣,原來在小學時已經暗地裏誕生了。(我也是寫這篇Blog才記起來,哈哈)
終於我有沒有做過老師?補習老師算不算?哈哈,告訴你,我是一個很惡很惡的補習老師,我是會罵補習生的。說起來,印象最深的一個補習生到外國讀書也有好幾年了,當年她被我罵得很慘呢,兩星期前跟她重遇,約好星期四吃飯呢。
我也曾經在一個英語中心做過幾個月的兼職英文老師。那時候要備課,記得第一次上課時害怕得很,但是那些學生都對我很好,慢慢的便開始享受教學的日子。後來為甚麼會放棄了呢?好像是因為那時候我身兼三職,除了一份正職外,還有這份兼職和寫連載小說/又或者是這份兼職和補習(我都忘了那些日子了),終於捱不住所以迫於無奈放棄其中一樣。
真的是這樣嗎?我開始懷疑我的記憶了。會不會是我忘了一切,自行給予一個合理的解釋呢?
算啦,都過去了,誰會深究呢?

2007/9/9

人生需要有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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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我和我的……》進度超級緩慢,第二章“我和我的夢”原定在兩個星期完成,結果卻寫了七個星期。
其中一個原因是我之前沒找到小說的調子,結果一直摸索著,卻又始終不敢定下來。到確定下來後,自己卻又懶起來。
過去五個星期都有追看電視劇,結果當然進度緩慢啦,即使每晚寫到十二時多一時,也不過數百字。
隨著《爸爸閉翳》大結局,我終於可以專心寫稿啦。
小說的截稿日期一拖再拖,最後一次確定在九月底,我不敢確定編輯大人還會不會延期,但我也實在不好意思再拖延了。
由現在起到九月底還有三個星期,最後一個星期我已請假閉關趕稿。這兩個星期也不能閒下來,希望一個星期能夠完成一章吧。
然而,其實每開一個章節也需要重新步署。這一部小說我只設計了人物關係和構思了很簡單的大綱,在完全沒有細節的情況下,不是說我想完成便能夠完成。
嘆氣也沒有用啦,唯有迫自己繼續坐在電腦面前寫寫寫啦。
卡爾.榮格認為,夢就是潛意識的表現。夢不單代表做夢者過去的欲望,也是做夢者對未來憧憬的表現。
人生需要有夢,而我相信,所有的夢都有實現的一天。

──《我和我的……

人生需要有夢,這就是我的夢,所以既然選擇了這條路,也就只好堅持下去。

2007/9/6

我用眼睛來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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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前些日子,我才知道我是屬於閱讀型學習者。
我一直沒有想過學習類型分哪幾種,後來聽一位前教師說我是視覺型學習者,今天上網查看,才發現更正確一點,我應該屬於閱讀型。
在網上看到的資料說,每個人都有一種偏愛的學習類型,其中包括:
1.        視覺學習者──透過眼睛學習,喜歡看照片和圖表
2.        聽覺學習者──透過耳朵學習,就是喜歡聽
3.        觸覺學習者──透過解覺來學得更好,就是喜歡東摸摸西摸摸
4.        動覺學習者──透過移動身體來學得更好,喜歡體驗事物,甚麼也要動手做
5.        閱讀學習者──透過閱讀文字來學習,通過讀書輕易學會東西
6.        群體相互影響學習者──透過與其他人相互影響而學習

可能還有更多,但我不過看了數個網站,資料絕不完全。
單看這幾種類型,我已經可以肯定我偏重靠閱讀來學習,最差勁的便是靠聽覺。
打個譬喻吧,如果要我記住一個人的名字,即使你講五六次給我聽,我可能也記不牢,但是只要讓我看一次其名字的寫法,我從此不會忘記,尤其是一些沒聽過的英文名,無論講多少次,我也記不清楚那些音節,反而串一次給我聽,讓我寫下來看一遍,我便不會再忘記了。
而且我常常懷疑我的聽覺有問題,因為我常常聽不清楚別人說甚麼,有時別人跟我說話,我聽不清楚,便會根據前言後語來推斷。當然試過猜錯而引發一些笑話,但是有一些場合實在不宜重複問對方說甚麼嘛,於是只好扮聽到然後嗯嗯嗯的笑著應道,一般對方也不會察覺我其實沒聽到他說甚麼。我不知道我為甚麼會這樣,不過這種情況其實發生得頗頻密。
另一個典型例子,就是我看電影一定要看字幕,即使演員明明是在講廣州話,我還是要追看每一個字,因為我相信我的眼睛多於我的耳朵,看到的文字對我來說更容易吸收。
更搞笑的例子是,我聽歌幾乎聽不見任何歌詞,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沒有“看”過一首歌的歌詞,單憑“聽”的話,我永遠也不會知道這首歌到底講甚麼。夠奇怪吧?
這大概是喜歡與文字打交道的原因吧。

PS.  其實我也喜歡摸東摸西,但這是因為我“手多多”吧,跟學習絕對無關,所以我逛商場時,常常會拿起陳列品來研究,有時只是掀起杯蓋,或者按按玩具琴的琴鍵,又或者摸摸毛公仔的肚子,不過現在已逐漸戒掉這個癖好。

2007/9/5

《男妲》:性別到底有甚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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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英姝是另一位我極為喜愛的台灣作家。她寫的小說幾乎每次也不同,由最早期的《公主徹夜未眠》,到奪得時報文學百萬小說的《無伴奏安魂曲》,然後到我最愛的《似笑那樣遠,如吻這樣近》,筆鋒一轉又寫暴力美學小說《地獄門》,到最新的《男妲》,由主題到類形到文筆均百分百不同,真不得不佩服這位本科是化學工程的女作者。

儘管《男妲》的主題非我所好,但一路看來還是看得津津有味。《男妲》的背景是日治時代的台灣,主角是一個同時擁有男人和女人性器官的人。他自小被視為男生,可是在他得知自己同時是女性後,他開始痛恨身體的異常,整部小說主要描述主角的青春成長故事,如何由痛恨自己的身體到坦然接受雙重性別,如何由不懂愛為何物到發現真愛。

作者就是要寫一個能接受自己同具有兩種性別的人的故事。除了探討人為何只能認同一種性別之外,也通過主角清春的經歷探討愛。

小說由主角孩童開始說起,到他逐漸成長,碰上形形色色的人物,經歷古古怪怪的遭遇,一路讀下來,我就像看著這樣的一個人物在成長,在認清自己、認清愛的本質。

背景有趣的地方在於,主角清春在女人堆中成長(他的母親和養母也是藝妲),但一直是一個不學無術的少年,自尊心強,對一切看不順眼,喜歡逞強,然後接受了女人的身分後搖身一變成為藝妲,後來又去了妓院做女工,在那裏所有人都知道他雌雄同體的秘密,這樣他反而落得輕鬆。到最後,他回歸到家裏,長大了,也終於發現自己最愛的是誰。

要完全說清楚這個故事是不可能的,情節太豐富了。書中所寫的人物多樣化,而且充滿神秘色彩,令人看得啞然。這些人物大多只是主角生活中的點綴,在他身邊來來去去,到最後留下的會有幾人?

我們的身邊也出現許多個人物,有的天天見面,有的只是擦身而過,但我相信,即使是一個無關重要的人物,也對我們構成一定的影響,只是有些影響輕微得我們無法察覺罷了。當我們在受別人影響的同時,自己亦在影響著別人。到了最後方才發現,這根本就是大自然的規律,既然我們不能孤絕於世間,就只能夠這世界一起互動。

回到小說主題,性別到底有甚麼意義?我們高呼男女平等,就是因為始終未達到男女平等吧。除去歧視的成分,為甚麼非要男女平等不可?男人負責保護女人,女人負責呵護男人,哈哈,本來就各有天性嘛。我倒是挺享受備受保護的感覺。

節錄書中一段:
女性的姿態雖然說不過是切換到他的另一面向罷了,他身為女人是事實,已經不能說是好玩的扮裝了,他也明瞭這一點,但是寧願假裝自己是在扮演另一個人。他忽然覺得他把女人的身分當作一件衣服,他是穿上女人的姿態。他為甚麼接受了扮演女人這件事?因為他最大屈辱的來源就是他也是女人,但是他擺脫屈辱的方法便是徹底地變成女人,與他男人的身分分家。其實這也不奇怪,就像站在鏡子無法映出鏡子自己,當他成為屈辱本身,屈辱就化為無形。一個人換穿衣服時,必須先經過一個裸裎的動作,他就脫下了一部分的自己。

我是女人,可是如果讓我選擇的話,我倒想成為男人。我當然明白男人的辛苦,但是女人的痛也是難以承受的,既然這輩子已經嘗過了女人的痛,下輩子可以試試男人之苦吧。不過,如果真的可以選擇,我甚至不想存在。一切回復虛無。

下次介紹我喜愛的小說《似笑那樣遠,如吻這樣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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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故事大綱
步影撲朔,媚眼迷離,這是一幅香煙飄緲珠簾之後的綺詭身影,一個雌雄同體的美貌藝妲,叛逆陰鬱的敏感倔強少年轉變為風情清巧妙絕女子的故事。一個人為什麼只能選擇一種性別?他是女身男人也是男身女人,性別何時才可如衣裳般穿脫?
人們對於男或女的認知觀感,豈不是構築出發在自身性別的立場上嗎?本書跳脫單一性別立場進入一紛緲之境,當性別角色如鏡像翹翹板般雙邊擺盪,交雜錯落間便演繹出細膩精采的質疑與腹語對話,有時溫柔有時幽默,有時尖銳有時感傷。
在這則亂世浮生的寓言中,愛慾凜冽的女人、酗嫖妓的男人、厭世的色情小說家、神經質的妓女、目光清澈的少年、雙性戀的少女、崇拜法西斯的青年、癲癇症的甜蜜女孩、加入神風特攻隊的少年.......輪舞上場,作者延續一貫對身分對位的探究與辯證,只是此番荒謬的人生處境不再只是黑色的利刃與無止境的虛妄,而蘊生出更幽微綿長的光暈,是奔向鄙視性別和身分,無視黑暗或明亮,在荒蕪中遠颺,義無反顧,無所歸類、無所束縛的愛。

2007/9/4

張敬軒《酷愛》:絕對耐聽的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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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敬軒的新碟一出,便急不及待買回家,當然是因為實在喜愛他的上一張唱片《笑忘書》,於是對他的新唱片還滿期待的。
新碟《酷愛》保持一貫水準,雖然沒有《笑忘書》的驚喜處處,可是這張唱片的每一首歌也動聽,有好幾首歌更令人聽得感動,像《男孩最痛》便真的有聽得心痛的感覺。
這一次張敬軒完全沒有創作,只擔任一個歌手,但勇於求新,為歌迷帶來新鮮感。《酷愛》這首快歌節奏明快,高音和低音的差距極大,但他還是掌握得很好,而且Rap那一段亦很精彩。
《感情用事》越聽越不能自拔,後段的唱腔有點像陳百強,誠意推薦的一首歌。
《我的天》不容易唱,絕對考驗唱功,他當然順利過關。
老實說,張敬軒的歌藝還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但可幸他並沒有刻意賣弄技巧,而是以平實動人的感情唱出一首又一首動聽的歌,令人聽得感動。
總括來說,《酷愛》是一張耐聽的唱片,許多歌也是越聽越好聽,難怪唱片大賣,期待下一張依然能保持水準。
推薦歌曲:《酷愛》、《男孩最痛》、《感情用事》、《悲劇人物》、《遙吻》

2007/9/3

《叛諜追擊3:最後通牒》:一刻也沒有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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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記性不太好,所以對於看過一次的電影,除非精彩異常,否則很多時我也會忘記大部份內容(但如果讓我看了兩次,我卻會記得大部份細節)

因此以此推論的話,《叛諜追擊》第一和第二集應該不是異常精彩的電影,因為我早已把電影的內容忘記得一乾二淨。

儘管如此,《叛諜追擊3:最後通牒》(The Bourne Ultimatum)上映時,我還是去看了。

其實沒甚麼期待,因此才有驚喜。

《叛諜追擊》講得是一個失了憶的特務不斷被追殺,不斷的尋找記憶。來到第三集,說是這個系列的完結篇,但看完以後意猶未盡,還是希望可以繼續拍第四集吧。

在《叛諜追擊3》中,主角的愛人給殺死了,為了報仇,也為了不斷浮現的記憶片斷,他決定主動解開自己的過去,揪出真兇。

故事沒有甚麼新意,即使所謂的大陰謀揭盅後也沒甚麼大不了。但是過程真的拍得緊張刺激,全程幾乎沒有一刻停下來,不斷的追與逐,導演拍得緊湊,觀眾看得過癮。

多場追逐戲也拍得很有睇頭。開始時在倫敦火車站一場跟蹤戲已經精彩萬分,然後在摩洛哥丹吉爾的追逐更是經典,一邊是主角用計引殺手現身,另一邊中情局又引背叛者到銀行提款,然後殺手又引主角協助自己完成任務。待殺手追殺女主角時,主角既要保護女主角,又要避開摩洛哥警方的追捕。期間在民居的屋頂跳來跳去,由橫街窄巷打到民居之中,真的令人喘不過氣來,十分好看。

即使不喜歡看追逐片,當是風景片來看也是一流。電影去莫斯科、倫敦、巴黎、摩洛哥、紐約取景,各具特色,觀眾倒像是陪主角跑遍天涯海角。

主角被殺手追殺,卻一再放過殺手,當殺手問主角為甚麼要放過他時,主角說殺手只知奉命追殺他,但卻不知為何要這麼做。現實中,有多少人只知奉命行事而不理背後原因呢?想一想這兩年的美伊之戰,越想越不明白。

還是不要想太多,單純欣賞電影帶來的感觀刺激好了。

PS. 因為這一集好看,所以立即找回前兩集的VCD稍後填補這片空白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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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故事大綱:
積遜龐只想靜悄悄地消失在人群中,但卻不斷遭受訓練他成為職業殺手的政府單位追殺,他不但失去記憶,更失去唯一心愛的人,悲憤莫名迫使他無懼最先進武器及四方八面的狙擊手,勇往直前從莫斯科開始這趟冒險旅程,向巴黎、倫敦及丹吉爾進發,最後回到紐約市,千方百計解開自己的身份之謎,揪出被窮追猛殺的因由及幕後黑手。

2007/9/1

Over the Rainb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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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早晨上班時越過西灣大橋,發現一道彩虹。
這是我見過最完整、最持久的彩虹。
由橫琴到灣仔,橫垮珠江口。
車子駛過西灣大橋時,我一直目不轉睛地盯著彩虹看。
紅橙黃綠青藍紫,我默默數著,可惜我沒帶相機在身。
總覺得彩虹跟流星一樣,可遇而不可求。我心忖,今天該有好事發生吧。
有聽過彩虹的傳說嗎?
彩虹的盡頭有一個寶箱,裏面盛著數之不盡的寶藏。
你心中的寶藏是甚麼?你渴望在彩虹的盡頭發現甚麼?會不會你現在擁有的,比彩虹盡頭的寶藏更珍貴?
可是,根本沒有彩虹的盡頭。
彩虹一直跟著車子移動。嗯,正確一點說,彩虹一直跟著人的目光而移動。
所以,彩虹的盡頭也不斷在變更,一直到我駛進市中心,才被建築物遮擋著視線,再也看不到這道美麗的七色彩虹。
昨天有發生甚麼好事嗎?
有的,昨天我在街上重遇大學時的補習生。這個補習生後來去了美國讀書,原來已經回澳一年,她一直想找我但卻遺失了我的手機號碼。這一番重遇,大家也很雀躍,原來我們到在同區工作,於是便約定下周吃飯。
其實我一直想喜歡跟朋友聚舊,有一些朋友定期見面,有一些朋友一年大概會一起吃一、兩頓飯,雖然見面次數極少,但是每次見面也談得不亦樂乎。
朋友是我珍貴的寶藏之一吧,因為只要我有甚麼需要,她們總是義不容辭。
然而,有一些舊友已經兩三年沒聯絡了,感覺上我們在生活上已再沒有任何交集,總害怕貿然找對方便令她們感到錯愕,縱使如此,我還是期待有一天可以像從前那樣跟她們好好的聊一個下午。
可是一直自忖忙碌而沒有實行,也許,我心底裏是害怕被拒絕吧。
畢竟,當我們說有空飲茶,並不是真的在約會對方飲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