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3/31

寫作一問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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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愛人買了佐治歐威爾的《我為何寫作》,昨天他寫了《我們》這篇文章。以下有些問題我大概在半年前寫下,一直沒寫完,今天趁高興將之完成。


1. 我為甚麼要寫作?


答:我在《小心愛》這樣寫著:寫作是一種讓自己了解自己的活動。當我不知道自己想怎樣的時候,我只有不停的寫下去。


生活帶刺,受傷難免。有些人靠向人傾訴心事療傷,我選擇寫下來。


  對我來說,寫作是一個療傷的過程。


2. 我甚麼時候開始寫作?


答:應該不計算作文堂的寫作吧。(笑)


  我決心踏上寫作之路那一年,十三歲。


  中途有放棄過一年半,但再次執筆後便一直沒完沒了。


3. 怎樣開始寫作?


答:小時候偷看媽媽的小說,岑凱倫、瓊瑤、嚴沁,好像就只有這三個。


  那時候的我已不知天高地厚,這些故事我也懂得編啦。


  於是,就開始寫起小說來。


4. 我為甚麼要寫小說?


答:因為我只想編故事啊。


  因為我想通過小說發洩壓抑在心裏的情感。


  因為我不想直接將情感寫出來,就透過小說人物吧。


5. 我通常都在寫甚麼小說?


答:我通常都在寫沉重、關於死亡的小說。


  每十篇小說,就有八篇出現死亡。


6. 為甚麼總在寫死亡的小說?


答:因為對活著的人來說,死亡是無法理解的,參透一輩子也無法無解。


  對死去的人而言,卻甚麼也不重要。


  然而生與死之間的界線是模糊的。在無法理解與毫不重要之間,總有一些甚麼存在吧。我想找出那個甚麼。


7. 寫作真的可以療傷嗎?


答:當然可以。


  寂寞的時候,我寫小說。(寫作的時候,小說人物陪我捱過寂寞的時刻)


  悲哀的時候,我寫小說。(寫作的時候,我站高一線,看著小說人物沉溺在傷痛之中,漸漸的看清楚一切都是虛妄。)


  迷惘的時候,我寫小說。(無論我事情有沒有答案,寫作的時候,答案會自動浮現。)


  失落的時候,我寫小說。(現實中得不到的東西,透過小說我甚麼也可以擁有,即使是另一個人生。)


8. 寫作都是痛苦的嗎?


答:當然不是。我又不是自虐狂。


  如果不痛快,我何必繼續寫下去?


  小說之外,我寫Blog的時候,大多數時候都是開心的嘛。你看我不時曬命就知道了。


9. 我通常在甚麼時候寫作?


答:晚上。通常越夜越精神。


  假期。趕稿的時候會請假寫作。


10. 寫作需要一氣呵成嗎?


答:別人也許必須一氣呵成。


  但對我來說是行不通的。


  我很不專心,總是這裏寫一段,那裏寫一段,同一時間寫三、四篇文章是常有之事。


  即使同一篇文章,我也可以寫完開頭,突然跑去寫結尾,然後才填補中間。


11. Blog有阻礙寫小說嗎?


答:絕對有。時間就只有這麼多,用來寫Blog就無法寫小說了。


12. 覺得寫Blog是不務正業嗎?


答:也許吧。不過,我寫電影分享可能比我寫小說更能引起共鳴。


  於是,不知不覺間,就傾向寫Blog而少寫小說了。


13. 有寫過其他文體嗎?


答:當然有啦。


  我有寫過詩的。如果那些算是詩的話。


  我也嘗試寫散文,不過總是寫不出來。連題目都想不到(對政治冷感,又不想直接出賣自己和身邊的人,結果就甚麼也想不到)


14. 寫作需要靈感嗎?


答:說需要靈感的人都在找藉口。


15. 寫作的時候有甚麼習慣嗎?


答:有啊,寫小說的時候一定要塞著耳筒聽歌,雙重享受。


16. 認為自己寫的東西好嗎?


答:見識過真正的高手,就知道自己寫的都不是甚麼好東西。


17. 既然不好,那為甚麼還要寫?


答:我寫作是為了療傷,不是為了跟別人比拼,也不是為了取悅別人。


18. 寫作的終極目標是甚麼?


答:希望有天我寫的小說比我的生命長久。


PS. 最近我少了寫小說,另一個原因是我活得開心,沒有療傷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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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29

《志明與春嬌》:對白精警的愛情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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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很多人大讚《志明與春嬌》,我呢,覺得戲是好看的,至少好笑之餘不失浪漫感,生活化之餘不失細膩,於是成為一套不落俗套的愛情小品。


是的,雖然全片貫穿吸煙場面和粗口,但這種比較貼近真實的愛情(嗯,當然是指煙民的愛情),比起不食人間煙火的愛情更容易引起一般觀眾的共鳴。


然而,我也不能說這電影非常好看,雖然麥曦茵(23歲就執導《烈日當空》令我驚為天人)所編寫的對白真的抵死過癮,好些場面和對白更是入心入肺,但很老實說,我對於這齣電影所描寫的愛情實在難以認同。


我竟然不想男女主角走在一起。


我知道我這個想法應該跟許多觀眾唱反調。


事實上,我最愛大團圓結局了,而我之所以不想志明與春嬌走在一起,是因為我看不出這兩個人可以維持長久的關係。(咦,我會不會想得太多呢?)





《志明與春嬌》講述的是兩個陌生的男女,因為禁煙條例實施後在後巷吸煙時互相認識,並在一個星期內進行的一場你猜我估男女攻防戰。男的剛剛失戀,女的有同居男友,而且女主角比男主角年紀大。


就是這樣的一個故事,你問我這樣有甚麼好看?我會說,越簡單的故事越難拍得好看。這一齣愛情小品,處處充滿驚喜,說的不是男女之間的愛情推進,而在於那些生活感的對白和小情小趣。有幾段真的很好笑。所以如果你想輕輕鬆鬆看一齣愛情小品,這絕對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老實說,我之前對彭浩翔的電影不怎麼有好感,總覺得太玩野,上一次看《出埃及記》幾乎由頭睡到尾。《志明與春嬌》則保持克制與內歛,不再玩野,平實更易惹人好感。


說回正題,作為一齣愛情小品的愛情,到底好不好看呢?


這是一段都市人的速食戀愛(一個星期),這是一段姊弟戀,這是一段沒有時間你猜我估的中女遇著一個甚麼也沒所謂的靚仔的求偶故事。


簡單來說,套用電影中人的對白,就是一個“姣婆遇著脂粉客”的故事。


有人會在這段愛情中找到共鳴,但我卻不太認同這段愛情。


(注意:紫色部分涉及劇情)





其實從一開始,我就不太喜歡楊千嬅的性格(不是那種港女的性格),她一開始就主動親近余文樂,發晒姣放晒電(別忘記她是有同居男友的),整段關係根本由她做主導,碰著一個剛剛失戀又對甚麼也沒所謂的男人,就算年輕她幾年,也不介意與她用SMS調情,不介意陪她跟朋友約會,不介意陪她玩曖昧。


他們之間真的有那麼一刻擦出火花嗎?我看不出來。你可以說在開頭幾天他們好像很傾得來,但相識五天就足以讓楊千嬅毫不猶豫拋棄同居五年的男友嗎?(她和男友的相處寫得幾差,心理轉折不夠強。)雖然她已立即告訴觀眾她不想再浪費時間了,但現實中有多少人會甘冒這麼大的險?不是會先確定新戀情才棄舊愛嗎?OK,這才是烈女,這才令人覺得她愛得真心。





他們在時鐘酒店那一句對白:“很多事情不用一晚做完的,我們又不是趕時間。”真的冧爆,可是第二天他們的關係就急轉直下。


之後的每一段都讓我覺得,他們根本唔啱Channel,開始那幾天的合得來不過是錯覺。女主角明顯比男主角成熟,追求浪漫的愛情,卻處處帶著惶恐不安;男主角還是一個大男孩,想愛卻怕癡纏,不懂得表達自己。女主角很明顯想拉緊這段關係,但男主角卻令我覺得,就算不愛下去也沒有所謂,不過是玩了一個星期的曖昧罷了。


所以,就算他們算是走在一起了,真的可以長久嗎?


雖然我講到好像很不合理,但大概只有我會這樣想。大多數人還是覺得非常好看的。





其實兩個人是不是合襯,是不是在一起,跟外人完全無關。有些情侶從一開始戀愛就不被看好,但只要兩人真心相愛,誰又能使他們分開?只要真心愛惜對方、珍視這段關係,就算性格再不合,也可以白頭到老。又有時,兩個人會走到無味的地步,這時候就算旁人覺得多可惜也無阻二人分開。勉強走下去只能維持兩段無趣的人生。但真正的Couple,應該可以成就一段美滿長久的關係,兩個人在一起會比一個人更精彩。否則,拉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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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故事大綱:
200711開始,香港實施室內全面禁煙,煙民都被迫從辦公室走至後巷抽煙。自此,來自不同背景職業的抽煙族,在後巷開闢了一個打諢聊天、結交朋友的特殊場所,其中一對男女──張志明與余春嬌,亦因抽煙而在骯髒又狹窄的後巷中邂逅,一段錯摸不定、曖昧難測的戀愛關係,由燃點香煙的瞬間中展開。


一次,志明主動上前為春嬌點煙,首先是這個微細動作令春嬌對他加倍留意,而兩人在談天說地間,滿腦子怪念頭的志明更令春嬌樂陶陶,自此一拍即合,兩人不停互發短訊來往,甚至相約在晚上一起抽煙見面。那晚,志明與春嬌在室內抽煙,惹來衛生幫辦追捕,二人牽手拔足狂奔,首度肌膚接觸。



2010/3/27

《人間異色之感官胡亂推理事件簿》:胡亂得超級過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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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這本小說好好看啊,好幾次也在大庭廣眾笑出聲來。
不過,我不敢擔保你會喜歡。
或者說,我覺得大部份慣了看言情小說的人都會頂不順,劇情絕對不會照著你所以為的走向,事實上,你根本不會想像得到下一節會發生甚麼事。
竟然會有人寫這樣的小說,過癮得無話可說。
成英姝真是一個很奇妙的作家,奇妙在她一出道就她早期的創作如《公主徹夜未眠》、《人類不宜飛行》已經創意十足,成熟好玩,而之後的創作更常有出人意表的改變,好像有推理的《無伴奏安魂曲》、抒情浪漫的《似笑那樣遠,如吻這樣近》、暴力的《地獄門》,然後有描述雙性人的《男妲》,而最新的《人間異色之感官胡亂推理事件簿》又回復早期的嘲諷生猛、出人意表。
出人意表不單是指劇情發展,還指書中的每一個角色、每一種關係,甚至每一句對白。書中時有驚喜,實在不得不佩服作者可以創作出這樣的作品。
單看書名就已夠莫名其妙了,但這的確包含感官刺激以及胡亂推理的元素,要將之歸類實在不易。
小說講述幾路人馬各自來到一座杳無人煙的旅館。
l 先有一個自命不凡的中年作家帶著一個敢作敢為的酒家女;
l 又有一個死過翻了一半生的大學生,以及滿腦子色情念頭的處男大學生;
l 然後有一對視世間規矩如無物的男女,他們遊戲人間,對甚麼也不在乎;
l 還有一個企圖勾引大學教授以圖取得考試合格的女學生,當然還少不得那個嚴肅古怪的大學教授。
l 別忘了,這旅館的老闆也是神秘莫測。
這些主要人物被暴風雨困於旅館之中,而旅館的閣樓有一對男女陳屍於血泊之中……(咦,很典型的本格推理小說格局喎。)
錯了錯了,書名早就說了,這不是本格推理,是胡亂推理。
所以,推理不是重點。(讀者也千萬別視此為重點)
那重點是甚麼?
作者在後記說:“我寫這本書的出發點,確實想鋪陳的就是持不同看待生命角度的人,如何感受自己活的意義。”
對對對,雖然此書的情節爆笑胡鬧,嘲諷尖銳,過癮好玩,但是書中不乏認真的思考,能否得到啟發是讀者個人問題,但這絕對不是一本言而無物的小說。
看到最後,劇情發展早已不重要,雖然某些劇情真的很好笑,常常估不到竟然可以這樣發展,就像在看一齣瘋狂的舞台劇,那些角色好像隨時會跳到你面前,跟你說:Surprise
你準備好迎接Surprise沒有?記著,這不是一本通俗小說,你可能會大罵根本就看不明白,但你也可能跟我一樣愛不釋手。端看你的接受能力吧。
書名:人間異色之感官胡亂推理事件簿
作者:成英姝
出版:九歌
日期:20102月初版
PS. 書中一個主要角色叫做“夢雲”,說來別笑,我的第一個筆名就是“夢雲”,只用了一段很短的時間,後來無意中發現東方日報有一個叫“夢雲”的作者在寫鹹故,嘩,嚇得我,以後碰也沒碰過這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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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故事大綱:
一座座落在深山的神秘旅館,一群各懷鬼胎來到此地的人,一宗離奇詭譎命案,挑起前所未有的嶄新推理方式!感官的耙梳,哲學的思辯,靈異知覺的考驗;德高望重戀母教授、清純刁鑽女大學生、多愁善感知名(遠目)作家、自認空谷幽蘭風情酒家女,海角七號政治正確(誤)紀錄片拍攝者,各自使出渾身解數的鬥智競賽,九拐十八彎的羅生門,真相究竟越近還是越遠……
  才女作家成英姝,以黑色幽默筆觸,藉由一場錯綜複雜的胡亂自我追尋旅程與暴風雨夜的推理大亂鬥,各種既超現實又寫實的人物躍然栩栩如生,令人拍案叫絕。曲折意外的故事發展,信手拈來尖銳諷刺當今社會現象,但在各種令人驚嘆的荒誕場景與捧腹情節中,闡述抱持不同角度看待生命的人,如何感受自己還活著的意義!
本書特色
  ★本格派(?)完全不負責任推理,驚悚哲學系(有這種東西?)小說,無俚頭感官世界冒險!
  ★一宗命案,一群對人生既期待又懷疑的人,意想不到的答案!
  ★作家成英姝最尖銳、諷刺、戲謔的長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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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25

一個願打一個願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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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在船上,後排坐著一對夫婦。
從我們坐下那一刻就開始吵架。
男人很兇地罵女人喜歡嘆慢板。
女人反駁說她一轉頭已經見不到他。
男人說就是因為她成日嘆慢板。
女人說她已經連奔帶跑。
男人質問她說你又不見我要跑。
女人說我拿著一袋二袋嘛。
男人發火,用粗口罵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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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女人,我實在不能接受被伴侶這樣辱罵啊。
但這樣的Couple,我倒遇過不少。
有些兩公婆都火爆,常常開罵。這樣的夫婦不知道是不是在吵鬧中見真情,怎樣罵也不傷感情,否則為甚麼互相怨懟依然不離不棄?
有些一人獨大,另一人永遠噤若寒蟬,任對方怎樣辱罵依然傻笑接受。
其實一個願打一個願捱,That’s all,外人無從置喙。
我只是說如果另一半這樣對我,早已不是我的另一半了。
然後,就是百思不得其解,為甚麼他們可以維持這樣的關係。
OKOK,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幸運地遇到好男人,
但根據吸引力法則,你是怎樣的人,就會吸引怎樣的人。
因此,你想遇到好男人,須先由自己做起。
當你成為一個好女人之後,自然就會遇到好男人。

2010/3/24

3 x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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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與友會面,通常第一句是:“最近點呀?”

然後老是答:“幾好呀。”

究竟點好法呢?

2.

如果有第二句,必然是:“忙嗎?”

近期的官方答案是:“不忙,但做到冇停手。”

我喜歡這樣的狀態。

3.

時間管理是我的弱項。

我想寫Blog、我想寫小說、我想看書、我想看電影。但我總是在上網。

晚上可供利用的時間大概是三個小時,總是甚麼也來不及做就要睡覺了。

4.

上網成癮。

Facebook沒有最新動態、Blog沒最新留言、Google Reader也沒最新項目,啊,還有Twitter。每晚就是這樣反複等候別人的更新。

所以我不能開微博。死硬。

5.

閱讀是一種享受,當手上捧著的是我有興趣的書。

書房的書多如天上繁星,可是留給閱讀的時間卻不多。

精挑細選,其實都是我喜歡的小說。

6.

寫作是一種需要。

你以為已經寫得很好嗎?總是一山還有一山高。

學習,虛心學習。永遠也有進步的空間。

7.

看電影是一種逃避。

陌生的人陌生的事,統統都是身外物。

很好。爛片也可以有啟發。

8.

每晚九時多,樓上就會傳來跑步的聲音。

從客廳跑到睡房再跑出客廳,來來回回,聲音伴隨震動,不勝其煩。

甚麼也不能做,只能等對方停下來。

9.

生命無法掌控。

做手術求活命,卻以性命做賭注。

一個錢幣兩個面,拋上半空,上天自有安排。

10.

日復日,月復月,年復年。

歲月無聲。

希望總在前面。

2010/3/23

《清潔小小姐》:儘管人生一團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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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小小姐》(Sunshine Cleaning)的意外驚喜是,女主角原來是Amy Adam,我開碟之前完全不知道由她主演。我看過Amy Adam的《魔法奇緣》和《聖訴》,給人一種很舒服的感覺。

所以說,我看《清潔小小姐》不是為了演員,而是為了電影有趣的設定。

甚麼設定?就是女主角負責清潔凶案現場。

這樣的職業好像從未在其他電影看過,而且我變態地對凶案有情意結嘛。

故事並不複雜,就是說一個單親媽媽人到中年一事無成,為了賺錢讓兒子入讀私校,於是與妹妹一起開始清潔凶案現場,賺取比一般清潔更高的收入。



當然,有收入便得有付出,所以她們得忍受凶案現場的血肉橫飛、臭氣沖天。死者可能被殺,可能自殺,也可能死後腐爛才被發現。她們無意介入別人的生活,但是收拾著一個又一個死者遺下的殘局,她們開始思考人生的意義。最初她們甚麼也不懂(這可跟一般清潔大大不同啊),但要做下去就必須配備齊全、努力學習。

這是厭惡性工作啊,如果有更好的選擇,她們大概不會入行吧。



(注意:紫色部分涉及劇情)

女主角曾經是風頭躉,中學時是啦啦隊隊長,更有一個有型俊朗的情人,成為女同學妒嫉的目標。可是時日過去,她早已不再是風頭躉,她有一個八歲的兒子,可是她沒有丈夫,她跟舊情人藕斷絲連,但她心知肚明她永遠不會得到這個男人。她做著清潔女工的工作,兒子屢被學校投訴,父親一心發達,妹妹不思進取,人生到底有沒有可能出現轉機?

清潔凶案現場儘管怪異,卻讓她從中得到滿足感,既可以賺到錢,也讓她找到自己的事業,而且這不是毫無意義的工作,將凶案現場清潔得像從沒發生過慘劇,對死者家人來說是一帖安慰劑。

就在一切似乎越來越美好的時候,一個決定令她的生活再次變回一團糟。儘管如此,生活還是得繼續下去。



《清潔小小姐》拍得平實,沒有甚麼花巧,也因此沒有甚麼高潮,但是這樣更貼近真實的人生。

真實的人生就是沒有太多戲劇衝突,只有一個又一個選擇,然後在作出選擇之後聽任上天的安排。有時一切都盡在掌握之中,有時上天卻給你極大的考驗。能否克服,端看個人修為,只是在此時切忌埋怨作錯決定。因為沒有一個決定是錯誤的。



最喜歡女主角常常在遇到挫敗或失去自信時對自己說:I am strong, I am powerful, I am the winner.

每個人的人生也有高低起跌,再糟糕的人生依然不失希望。唯有先自我振作,才能迎接人生更多的考驗。

人生不是一場比賽,沒有勝敗之分,未到終點始終有機會扭轉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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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故事大綱:

露絲 (愛美雅當絲) 年輕時是啦啦隊隊長,現在年過三十的她是位當清潔女傭的單親媽媽,唯一心願就想改善自己及八歲兒子奧斯卡 (Jason Spevack)的生活。她與中學舊情人兼有婦之夫Mac (史提夫薩恩) 有染,夢想是考取地產經記牌照。

露絲的妹妹諾娜 (艾美莉賓特) 生活毫無方向,依然與老父同住的她剛被工作的餐廳辭退,每天抽大麻和與男人上床消磨時間。父親祖 (亞倫雅堅) 一生想盡辦法發大達,最近他的新舉動是於車上賣爆谷。

奧斯卡在校內因行為古怪而惹上麻煩,露絲遂決定讓他轉讀私校。但以她低微的薪水絕對不夠支付學費;一次偶然的機會下,她從當警察的阿麥身上得知清潔案發現場是個不錯的賺錢門路。露絲說服諾娜幫她,於是兩姊妹便開始負責清潔所有自殺或罪案案發現場。

雖然工作有時令人厭惡不安,露絲和諾娜在一位清潔用品店店員雲斯頓 (Clifton Collins Jr.)的幫忙下,努力做這門生意,還辦得有聲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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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21

《歲月神偷》:歲月偷不走美好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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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神偷》得獎以後立即被跟紅頂白的香港捧上天。

我到戲院看之前刻意不看預告片,不看直接的影評(但還是避不開許多與《歲月神偷》的專欄或博文)。

於是,我知道這齣電影是講述六十年代的香港,我知道永利街(還有誰不知道這條街嗎?)我知道有任達華和吳君如,我知道李治廷很靚仔(我個人認為他的臉太長,說不上靚仔啦。我這樣說會被打嗎?)

就這麼多,然後進戲院觀看。



頭五分鐘就能投入電影的世界,主要是因為用了小孩做切入點吧。

以小孩角度來拍的電影,大多數也好看,可能因為小孩的純真是世上最寶貴的東西之一吧。小孩眼裏的世界十分純粹,喜怒分明,沒有成人的紛擾與煩惱,那樣的世界距離我們有多遠?也許你早已忘記你曾經為一件小事跟家人搞對抗,也許你記不起你曾經有過如此幼稚的想法和行為。但這些點點滴滴,可能是成人最渴望的東西。一個發自內心的笑容,說哭便哭毫不講理的任性。

所以,電影從小孩的角度,介紹他的爸爸媽媽伯伯嫲嫲,還有老師哥哥街坊,一個有一個故事,但在小孩眼中,這些都是大人的事。他關注的由始至終只是自己的喜惡,所以他不管爸爸是否有能力交出保護費,只是一直要倒背出二十六個英文字母。



電影的背景是六十年代,在那個年代,通訊不發達、貧富懸殊嚴重、警察收保護費、醫院姑娘態度惡劣,沒錢沒人情(所以還是現在好一點吧,有甚麼不滿就投訴,投訴不受理就向傳媒反映,再不然就上網唱衰佢),可是一家人感情要好(夫妻情、兄弟情、父(母)子情都寫得動人)、街坊街里守望相助(最喜歡他們整條街一起開飯,我將我的湯分給你,你將你的菜挾給我,現在你大概連鄰居姓甚麼也不知道吧)。

比較可惜的是《歲月神偷》其實沒有真的重現了六十年代的全貌,略嫌片面,而且劇情不夠豐富,去到後段更是一面倒的只講述一件事,彷彿一下子失了重心。



(注意:紫色部份涉及劇情)

別說我心理變態,但當我知道李治廷飾演的大仔患上絕症之後,我竟然一直希望他快點死去,反正一早交待他這個病無法醫治嘛,可是拖拖拉拉的出現失衡的悶場。

老實說,個人認為這段絕症戲處理得不好,雖然許多人也忍不住電影的煽情而流眼淚(更變態的是我竟然覺得不夠煽情啊),可是電影竟然完全沒有交代李治廷患病的心情和變化,好像拼圖欠了一塊,總不完整。

我一直納悶為甚麼要加入絕症橋呢,破壞電影的整體效果喎。後來才知道這是導演的親身經歷,他的哥哥真的患病去逝。噢,這下我沒話說了。



其實我覺得《歲月神偷》的成績只屬一般,好看,沒悶場,可是不足以成為經典啊。我更不明白,為甚麼會引發這麼多討論,甚至因而讓永利街得到保留?(我這樣說,又會被打嗎?)

“鞋”字半邊難、半邊佳後來發展到一步難一步佳,這一段覺得有點刻意,不過也點出了人生的無常。一步難、一步佳的走下去,總會遇見人生的彩虹。

至於電影提到的“在幻變的生命裏,歲月,原來是最大的小偷",我由始至終不明所以,究竟與電影有甚麼關係呢?

我反而想說,歲月悠悠,偷走青春、偷走愛,卻偷不走美好的記憶。

別一味懷緬過去了。如果今天不創造美好的記憶,就甚麼都給歲月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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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故事大綱:

電影以既樸素卻又璀璨、既叫人傷懷卻又叫人思念的六十年代舊香港為背景。故事從一個小家庭出發 -- 每天縫製新皮鞋,自己卻永遠踏着一雙破履的父親;樂觀豁達,凡事愛出頭,「女人能頂半邊天」的母親;天賦驕人,文武兼備,對愛情與未來同樣充滿夢想的長子;倔強好奇,能倒轉背誦二十六個英文字母,更能把父母弄至啼笑皆非的幼子 -- 他們在中西合璧、貧富並存的舊香港,如何面對生命的挑戰、起跌與無常,笑中有淚;淚中同時有笑。

通過幾個主要角色,以及種種的故人、故事與故情,我們回到一個故夢般的舊香港,重新經歷那段什麼都可能、什麼也都不可能的日子:青春是躁動的,成長是甜美的,生命是充滿奇幻與驚喜的。

今天,驀然回首,我們才忽地記得,香港曾經如此彩色繽紛、美麗動人……

2010/3/18

《愛麗絲夢遊仙境》:不夠瘋狂夢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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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麗絲夢遊仙境》(Alice in Wonderland)是小時候看過的卡通。究竟有沒有看過那本童話書,現在已經想不起來,反正我只記得那隻趕時間的兔子以及撲克牌士兵,還有還有,就是覺得這個故事很煩,沒完沒了似的。

所以,我對這齣Tim Burton的《愛麗絲夢遊仙境》感到興趣,實在不知道是基於甚麼樣的情意結。

事先已經看過好些評論說這一齣電影不怎麼出色,反正做好心理準備,看完電影也不會覺得失望。

的而且確,我沒有失望,也沒有驚喜就是。



這不算是標準的《愛麗絲夢遊仙境》,因為時間推遲了許多年之後,故事中的小孩在電影中已是亭亭玉立的待嫁姑娘。

愛麗絲一直視孩提時在仙境中遇到的一切為夢境,所以當她再次走進這個瘋狂的仙境之中,她認定這又是一場受她控制的夢。

因為是她的夢,她想甚麼時候醒過來也可以,遇到甚麼危險也不用怕,遇到更荒謬的事情也能夠安然接受。

原來我們越長大,接觸的事情越多,反而令自己的世界受到越大的局限。



怎麼說呢?嬰兒看到會張開嘴笑的貓大概不會覺得奇怪,只是當我們長大後,“知道”了約定俗成的事實──貓不懂得笑,當我們見到咧嘴而笑的貓時才會驚訝起來。

所以,成年人越來越難保持開放的態度。約定俗成的“標準”、世人的眼光、親友的認同、道德觀念、別人的價值觀等等等等,在在影響著我們的決定。決定相不相信、決定實不實行,到最後,我們迷失在別人設置的迷宮之中。我們喜歡甚麼,我們到底想怎樣,統統都不重要了,因為我們要符合別人的期許。

嘻嘻,扯遠了。

不過,電影大概就是想講這一點吧。這是愛麗絲的成長故事,她要麼跟從所有人期望她選擇的路,要麼忠於自己的感覺。當然,我們從一開始就知道她會怎樣選擇了。

不過,這一點其實很弱,因為愛麗絲由始至終也沒有自己的真正理想。雖然在現實或者仙境之中,她也嘗試作出反抗,但畢竟那彷彿有如宿命般,越反抗越順應命運。



《愛麗絲夢遊仙境》在這個女孩成長的故事中加入了仙境的夢幻元素,但我卻嫌電影還不夠瘋狂,不夠夢幻,有點過於工整了,而太過工整的結果就是沒有驚喜。儘管有一些笑點(九成與Red Queen有關),但也不夠豐富多采。

Tim Burton的拿手好戲在這裏竟然發揮不出極致的水準,演員方面,Johnny Depp繼續瘋狂,沒有驚喜,我喜歡的Anne Hathaway戲份不多,沒甚發揮。主角愛麗絲雖然不算十分漂亮,但演來還算不錯,況且她在不斷變身的過程中換了許多漂亮的裙子,每一條也漂亮,這才是驚喜吧。



這電影不是甚麼非看不可的電影,看完也不會留有甚麼深刻印象,但你入場看也不會令你失望。(我在戲院看的時候,臨結局時還有觀眾拍掌呢)張入場看也不會令你失望。(我在戲院看的時候,臨結局時的一個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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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故事大綱:

9歲時,愛麗絲常常夢見自己闖進一處奇異領域,遇上各種稀奇古怪的「東西」:專門哄騙人的白兔先生、笑到嘴巴裂開的花貓,還有一個行徑瘋癲、但令人感覺親切的帽子商人

10年後,長大了的愛麗絲亭亭玉立,卻總是跟成年人的世界格格不入。一天,愛麗絲赫然碰到那隻自小就出現在她夢中的白兔﹗追逐間,她掉進了一個大樹窿然後愛麗絲發現,她童年時的夢見的地方就是這地底世界﹗雖然愛麗絲對一切都感到好奇,不過這裡的「居民」其實早就在等待著她的來臨──傳說中能夠結束「紅心皇后」的恐怖統治、回復世界和諧的救世主﹗由「瘋帽先生」沿途帶領愛麗絲踏入這瘋狂、刺激的奇幻盛會﹗



2010/3/16

繼續恩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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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閱讀下文前請戴上墨鏡。)

上回說到,我根本說不出愛人的缺點。

或許有一兩點生活小節我想他改掉,但即使不改也沒甚麼大不了,最多我反覆哆嗦幾句就是。

然後,輪到我問愛人想我改掉甚麼。

他認真地想了一會,然後說:

想妳以後開心一點。

我問,我最近有不開心嗎?

他說,最近好一點吧。

噢,我忘了有一段日子我真的很不開心。

我其實不敢想像,當一個人不開心的時候,另一半到底有多難熬。

我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但我的情緒絕對會影響另一半。

我夠愛他的話,應該時時刻刻保持快樂。

可見我還不夠他愛我。

愛著一個人,而這個人比我愛他更愛我,幸福得無與倫比。

等著瞧吧,總有一個我會反勝呢。

後來我死心不息問他,我不懂煮飯喎。

他說,我甚麼時候要妳煮過飯呢?

嗯嗯,我繼續追問,你不覺得我懶嗎?

他答,所以我很勤力啊,一間屋只有一個人勤力就夠啦。

喂喂喂,說到這裏,我還可以說甚麼呢?或者我可以說,其實我很勤力執屋架。

我是何其幸運,遇到這樣的一個縱我寵我的好男人。

擁有世上最大的幸福,我還有甚麼理由不快樂?

繼續快樂,繼續恩愛,繼續晒命。

2010/3/15

《單身男人》:逃不過避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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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說,《單身男人》(A Single Man)的故事跟演員都沒能吸引到我的注意,偏偏在我訂閱了的網誌中,每一篇提到《單身男人》的文章,都是大讚的。不是一篇兩篇,而是起碼五篇(而且陸續有來),連一向嚴格的Blogger也表示極度喜歡這電影。

於是那天我在香港,明明有眾多選擇,《愛麗絲夢幻仙境3D》、《不赦島》、《拆彈雄心》、《天生不是寶貝》、《歲月神偷》……我還是選擇了《單身男人》(其中一個原因也是這一齣較少人看,可以買到較好的位置)。

電影我覺得還滿不錯嘛,可是愛人卻極度不滿(如果想知他有多不滿就按此吧。)

回家認真看回每一篇讚《單身男人》的文章,發現全部都是女生,我於是對愛人說,也許,每個女生都希望遇到一個這樣情深的人。愛人說,他是同性戀者喎。我說,重點是他的情深,不是他的性取向。

因為這樣,我不敢向每一位推薦這齣電影,不過,個人來說還是喜歡那個意境。也許,這電影本身就是我喜歡的題材。

愛人死了,活著的人如何活下去呢?(這樣的題材我不知寫過多少了,而且還是想寫下去。)

所以,就算電影單調,我還是接受得到。

事實上,這電影只是講述一天,就算有回憶片段,但不多,所以的而且確是單調的,但這一天不是任何的一天,這一天是男主角打算自殺的一天。



(紫色部分含有劇情)

男主角在情人意外離世的八個月之後的這一天,決定結束自己的生命。他跟情人一起十六了,可是在六十年代,同性戀還未被認同,因此他被拒出席情人的喪禮。

這八個月以來,他每天最痛苦的時刻就是醒過來的一刻,當他意識到他還活著,而情人卻永遠離去了,這個想法令他痛不欲生。清醒的每一刻,他都想起跟情人相處的點點滴滴。

八個月過去了,他無法停止對情人的思念,也無法想到自己存在的意義,於是他冷靜地決定結束生命。在這一天,他細心欣賞身邊的一事一物,他感謝替他清潔的工人,他讚美學校的同事。因為是最後一天,過了這天便再無機會。他整理好辦公室,他寫好遺書,連喪禮穿甚麼也準備好了……



電影只講男主角在這天的經歷,跟學生聊天,遇到“艷遇”,與舊情人聚舊,這跟許多個平凡日子也許並無分別,但這卻是他決定自殺的一天,所遇到的一切自然變得不無意義。

活著而沒有意義的每分每秒,都是淡色調粗微粒慢鏡頭,只有在回憶片段時才稍稍有點色彩,但那依然帶著哀傷。在情人離去以後,所有的回憶原來都帶著痛。電影後期顏色越見溫潤,襯托著主角內心的情感。

雖然電影刻劃男主角與情人之間的感情不夠深刻,但不難投入主角的情感。只要想一想與你相愛十六年的人遽然離世,曾經天天共對的地方,現在都伴隨著痛苦的思憶。活著到底為甚麼?在你離去的那一秒起,早已失去所有意義。想到這裏,自然就能體會主角的傷痛。



體會到傷痛以後,就自然能體諒這一天的沉重、沉悶。因為帶著這樣的心情,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沉悶無趣。縱使我得承認,電影偶有悶場出現,但我們日常生活也常常有悶場吧。(哎呀,我這樣說明顯是幫到出面,因為電影應該是生活的濃縮嘛)一個生無可戀的人,對甚麼也提不起勁,只是生活處處有驚喜,常常有意想不到的發展。

有些事情,逃不過避不開,強求不得,揮去不能。

這是導演Tom Ford的處男作,他在時裝設計的成就已為人熟識,作為電影初哥,他同樣要拍出極致的美感,因此從美術、攝影、構圖到陳設都極具美感,優雅流麗,簡單悅目,更別說電影中人的服裝了。



最後不得不說,男主角Colin Firth演得超讚。我之前只看過他在《BJ單身日記》的演出,覺得他的奶油味很重,一點也不喜歡他。可是他在這齣戲演一個一絲不苟、情深沉鬱的男人,看得人心痛極了。



PS. 還有這個男生Nicholas Hoult,是當年《單身插班生》(About a boy)那個小男生。都長這麼大了,我還經常想著重溫《單身插班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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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故事大綱:

故事講述一個痛失多年伴侶,無法面對將來的男人在自殺前最後二十四小時的人生體驗。道出了每個人曾經遇到的問題面對生離死別,沉溺過去或是活在當下,才是最好的療傷工具?

大學教授George(哥連費夫飾演)在過去八個月都不想夢醒,只因他對現世充滿恐懼痛失了共處十六年的伴侶,沉溺著過去回憶,不能面對自己的未來。交集於迷失與痛苦之間,George發現唯一的自救方法就是了結餘生。手槍與子彈已經準備,亦安排好與知己Charley(茱莉安摩爾飾) 共進最後晚?#92;。當George正步向死亡之路,一位經常留意他,卻似遠還近的人突然出現,遭遇令George意想不到…….

2010/3/12

《艋舺》:走進大人的世界,從此一去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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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黑幫電影,為甚麼會在台灣掀起熱潮呢?

電影拍得好是一回事,因為好電影不一定會掀起熱潮。(以《海角七號》為例,拍得普普通通,卻形成一股颱風)

要形成熱潮,似乎必須有一個可以不斷延續下去的話題。

那麼,《艋舺》的話題是甚麼?

我雖然在台灣看這部電影,但完全沒有深究這齣電影到底形成了甚麼話題。


l 有人公開抨擊,艋舺(艋舺是一個地方,即現在的萬華)根本沒有黑幫。

l 電影打造的八十年代很迫真,懷舊味道濃厚。

l 有人開始組織艋舺旅行團。

l 有人要紋男主角背部的紋身,於是有人說這電影教壞青少年。

l 有人(很多人)要吃魷魚羮。

l 有人開始批評,電影根本沒那麼好看。

凡此種種,沒完沒了,不斷有人討論,票房一再刷新高。

然而,我只是看電影罷了,才不管那些話題不話題。


《艋舺》我真心覺得好看啊。導演鈕承澤真的很會拍電影,故事講得好,導演手法用得好,人物個性鮮明,美術、服裝令人目不暇給,音樂一流,演員更是功不可沒。縱使這不是一齣零缺點的電影,但已經絕對可以列入推薦之列。

一直說這是一齣黑幫電影,但丁點也不像香港拍的《古惑仔》系列,《古惑仔》的故事除了“型"之外,其實毫無意義。


咦,一說到“意義”,就記起《艋舺》中的經典對白:

意義是三小?我只聽過義氣,沒聽過意義啦。

(不明白三小是甚麼嗎?不要緊,當初我看電影時也不明白,後來在網上查看才知道三小在台語的意思大概是“啥東西”,不過是髒話。)

混黑道嘛,誰還有空追尋意義?每天過著打打殺殺的生涯,問意義是沒有意義的,於是,大家都看成是義氣好了。每天打打殺殺,可以不為甚麼,就為義氣。(當然看到結局,還看到這一切不是義氣,還包含更大的東西。至於是甚麼東西,就看你看不看得懂啦。)


雖說是黑道故事,但更像是一班少年的成長故事。

一個從來沒有朋友的男生,誤打誤撞加入黑道,因為今天你不弄死他們,有一天你就會被他們弄死。不想死的就只好令自己變強,變得不好欺負。

加入了這個太子幫,五個兄弟從此出生入死,由不務正業的學生到正式成為黑幫中人,經歷過各種各樣驚心動魄的事,然後在十七歲那一年,他們走進大人的世界,從此一去不回。走進大人世界的結果是難料的,只是從此一去不回卻是無可改變的事實,令人感慨。


還是小孩的時候,犯下的所有過錯都是無心之失。然而,大人卻要承擔一切結果。面對無可奈何的局面,迫於無奈作出決定,那個決定會引致甚麼結果也好,已經沒有退路了。

大人的世界,一步一驚心。更何況他們所面對的世界,是一個黑道的世界。雖然最後他們驀然發現,他們混的不是黑道,是友情,是義氣

電影完結後,心裏一陣惆悵。生命可以璀璨,可以糜爛,可以追尋意義,也可以只講義氣。人生畢竟是寂寞的,無法孤單一人存活於世,唯有尋求同類的相伴和認同。有一天離開人世,回歸原來的寂寞,方才發現甚麼也帶不走,所有的友情,所有的承諾,萬籟俱寂。

電影拍得圓滿,幾乎所有線都收拾得乾淨利落,而且有令人意想不到的關係出現。(不過正如前述,未必人人看得穿那段關係,但我看得好感慨啊。)


PS. 老實說,看電影之前我只認識阮經天,他演的角色最重要,而我也偏心地認為他演得最好。事實上,趙又廷的角色最夢幻,怎麼可能在黑幫混了這麼久還純得像清水?

PPS. 你在文中見到紫色的字都是電影對白,如果你覺得文藝這就對了,這一齣黑道片真的很文藝啊,文藝到一個地步,那些對白我輕易就記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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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故事大綱:

蚊子轉進這家三流高職的第一天,午餐飯盒裡他最愛的那隻雞腿就被狗仔孩搶走了,蚊子不知哪來的勇氣,搶回了那根雞腿,一場從校門口到河堤的追逐戰就此展開。太子幫四人看到蚊子有如泥鰍般閃躲遁逃的身手,大樂,決定收他入幫。

隔天志龍領軍找來蚊子,在學校頂樓,將追打他的狗仔孩和體育班鐵人們獻祭給蚊子,讓他報仇個爽。今天你不弄死他們,有一天你就會被他們弄死!在和尚那句堅定的話裡,臉上掛彩腫著一隻黑眼的蚊子,朝著其中一名鐵人奮力揮出生平第一枚主動攻擊的拳。接著,他加入太子幫,踏入黑道。

和尚講述艋舺歷史,教育蚊子,蚊子如同踏進大觀園,視野開展,世界遼闊。和尚送他回家,丟給他一個在黑暗中會發光的溜溜球,他胸口突然變得暖暖的,原來這種感覺就叫友情。意義是三小?我只聽過義氣,沒聽過意義啦!白猴的話超酷,簡直是無敵真理。這一切,都像迷幻藥,令蚊子上癮。
(原本還很長,詳盡得不用看電影了,所以截到這裏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