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7

假期雜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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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二月放大假,
去了峇里旅行,
看了一本書,
看了十齣電影,
買了許多禮物。

2.
想寫的小說沒有寫完,
想寫的blog文多不勝數,
想執的屋還是沒有執,
但衣服洗了還陸續有來。

3.
女兒兩歲生日,
依照慣例沒有慶祝活動,
去年搞了聖誕Party,
但今年許多家人不在澳,
我滿腦子都是寫小說,
沒有力氣搞了,
最後參加親戚搞的派對,
同樣高興。

4.
我想寫峇里之旅,但我連照片也沒時間好好看一遍。
我想寫《誰調換了我的父親》好好看,福山雅治超帥,演技又好。
我想寫《發夢王大歷險》好感動,Ben Stiller Good Job。
我想寫《澳門街》這電影,雖然不知道會不會正式上畫。
我想寫《搜索》這電影,但再拖下去應該會忘記所有劇情。 
我想寫《尋狗事務所》這本小說,生活小事的推理,追看性強。

5.
時間總是不夠用,
放假的日子不見得可以專心寫作,
看過一本書說到,完成一篇小說的秘密武器是:
Deadline。
咦,我最喜歡趕死線。
今次真的有死線,不知道今次能否在死線之前完成。

6.
每次寫新的小說,
總覺得自己的料子不夠,準備也不充足,
其實這個故事構思了多年,
永遠也準備不夠,
但如果我不正式開始,
大概永遠也寫不完。
所以不管構思好沒有,寫了再說。
一路寫一路發現小說人物又要走自己的路,
許多我構思好的情節往往因為寫下去時的一句話而急轉彎。
我跟小說人物一起創造小說,這樣很好。

7.
Yahoo Blog正式告別,
我都差點忘記了。
不是沒有感情,
但反正留不住,也就不再顧戀。
大家遷到Blogger似乎也不減熱情,
這點才是最重要嘛。

8.
雖然我從不專心做一件事,
但我其實只能同一時間處理一件大事。
當我決定要投入寫小說,
我就連處理照片的時間也騰不出來,
寫Blog也只好荒廢。 
我還有三個月要投入小說創作,
之後期望能重新投入寫Blog。

9.
一歲多的女兒是學習高峰期,
每天也有新發現和新驚喜,
總是說捨不得她長大,
但看著她一天一天成長是多麼美好。
哎,她的性格像跟我倒模,好難搞。

10.
假期將盡,一年將盡。
2013年轉眼就過。
然後,新的一年希望喜樂常在。

2013/12/17

小說轉化為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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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種子・
我們播下的種子,不知道甚麼時候會結下甚麼果。

到我們捧著果實時,才意會到這就是當天所播下的種子。

十八歲的時候,我剛讀大一。

澳門首次舉辦澳門文學獎。

因為喜歡寫小說,所以決定參賽。

我還記得我構思參賽小說《等》時,是在一輛正在澳氹大橋行駛的巴士上。因為一個點子,我寫成了《等》,得到首屆澳門文學獎小說冠軍。又因為這個獎項,間接令我認識了我的丈夫。

許多年過去,我早忘了這篇小說,我的電腦甚至沒有這篇小說的存檔(因為當時還是用手寫小說嘛),而我只是一直記得那篇小說寫得很稚嫰,我甚至沒有勇氣重看。

然後今年夏天的一個清晨,我收到消息說這篇小說將獲改編成電影《澳門街》的其中一個單元。因為導演是鄭思傑(拍過《打擂台》和《東風破》),我沒多想便答應了。

對,當年在擠得水洩不通的巴士上所播下的種子,今天竟然結成電影。

想也沒想過吧。

生命真的神奇。



・改編・

小說改編成電影的例子彼彼皆是,只是我從來沒想過我的小說在銀幕前呈現。

著名小說被改編難免被讀者比較,但我相信看過小說《等》的人寥寥可數,所以看電影時會跟小說比較的人大概只有我一個。

我很幸運獲得香港著名小說家陳慧的改編,當年寫得羞澀稚嫰的故事,現在有更圓滿的安排,也為簡單的故事補充了一些溫暖人心的細節,而編劇更利用文字為故事增添一層深意,使電影帶有一份詩意。

電影基本上是參照了小說脈胳,但是當中許多內容也是小說所沒有的。

嗯,這次改編比小說原作更細膩,我基本上十分滿意,只是當中有一個安排我一直疑惑現實到底是不是這樣,但這不是重點。


・首映・

我喜歡看電影,這是無庸置疑的。

在戲院觀看自己的小說所改編成的電影,感覺很奇妙。

當天我看的是此電影在亞太影展中的首映,9:30的電影,在首映儀式過後大概9:50才開場,中間還有中場休息(多久沒試過看電影有中場休息),電影完結後再有導演和演員談感受,結果約12:30才離開戲院。

當晚有許多演員出席首映禮,可說星光熠熠,除了一眾演員包括曾志偉、鄭佩佩、李璨琛、張兆輝、盧海鵬、陳冠希、蔡卓妍、焦媛、周柏豪、苗僑偉、葉童、金剛等等外,還有邱淑貞夫婦專程來捧場。

《澳門街》由7個15分鐘的短片組合而成,第6個故事《等》改編自我的短篇小說。

關於電影,我稍後再另文介紹吧,但對於《等》這個單元,還是先談兩句吧。

畫面拍得很漂亮,陳冠希的演出固然是焦點,女主角王敏奕非常漂亮是一大亮點,肥媽亦有憾動人心的表現。

我喜歡結局的溫度,暖暖的,充滿希望。



2013/12/9

一次滿足兩個願望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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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總共去三次旅行,真是破天荒。
九月時要決定十二月去哪裏。
我其實一直沒有特定的地方想去。
只是心想,
三月去台灣,六月去新加坡,
都是城市。
而我其實一直喜歡陽光與海灘。
十二月不如去陽光與海灘吧。
但陽光與海灘也有許多選擇啊,
一直猶豫未決。
後來愛人說,你以前不是一直想去峇里嗎?
嗯,想去峇里是我在酒店工作時的願望,
當時看到峇里Hyatt的fact sheet,
美麗得猶如仙景。
既然決定不到,就去峇里吧。

選擇酒店對我來說永遠痛苦,
我得認真研究各間酒店的優缺再決定住哪一間。
但這一次我甚麼也沒研究過。
不,我沒有選擇Hyatt,
這一次我選了Banyan Tree。
又是在酒店工作時種下的願望,
當時我接待一個外國記者時,
對方告訴我下月要結婚了,會到泰國的Banyan tree度蜜月。
她告訴我Banyan Tree怎樣浪漫,我從此認定Banyan Tree是必住之選。
然而,多年來因為各種原因(我想價錢會是一個主因吧),
我一直沒有住過Banyan Tree,
這一次愛人對我說,
不理價錢,就住Banyan Tree吧,
一次過滿足我兩個願望。

於是,現在我正會身處Bali Banyan Tree,
享受我至愛的陽光與海灘,
還有愛人與女兒,
人生至此,再無所求了。

2013/12/6

不可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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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總是氣憤難當。
為甚麼未夠刑事歸責年齡就不能作刑事追究,
殺了人也不用受罰,這樣公道嗎?
女童無端端抱走BB車上的歲半BB,在電梯摔打一輪,
抱回家繼續打,最後不管是故意還是意外,
BB從25樓墮下,
如果BB不是大命,這麼魔童已經殺了人。
如果是一個成年人這麼做,大概誰也想千刀萬剮,
為甚麼一個女童做出同樣的行為,就可以原諒?

女童曾對同學說想將嬰兒放在袋裏,從樓上摔下去,
這不單是個構想,更付諸實行了。
這令我想去乙一小說GOTH斷掌事件》中的短篇小說《土》,
一個男人一直想將別人埋在土下。
小說中不可思議的事情在現實中一一上演,
現實真的比小說更可怕。
想想也心寒。

2013/12/2

結婚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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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結婚周年沒有大事慶祝。
又一年了。時間過得快。
結婚當日的點滴彷如昨日。
珍惜平淡的幸福,
每天在一起,已經是慶祝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