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先做一個簡單統計吧。你曾經遇過多少個討厭的人?他們做過甚麼令你看不過眼的事?
你問新聞人物算不算?先不算吧,否則我們講一天也講不完。
每次遇到討厭的人,我總是想,他們知道自己的行為討厭嗎?譬如在巴士上脫掉鞋子將腳放在座椅上;看電影時大聲講電話或一直玩手機發出刺眼的光線;在公司搬弄是非、散播謠言;習慣性遲到,浪費別人時間卻毫無歉意⋯⋯
照道理,一個正常人是不會故意做一些行為招惹別人厭惡,所以他們一定是認為自己的行為沒問題才會放膽去做,重覆地做。當然,也有不講道理的時候,有種人就是故意與人為敵,你越討厭他越得意,不為娛己,只求氣人。你生氣嗎?正中下懷,你要爆發,卻有失斯文。到最後你無可奈何,只能對他們敬而遠之。
一個行為討厭與否,沒有百份百的絕對,端的是觀點與角度問題,你有權討厭別人,別人當然也有權討厭你。你以為自己的行為對得住天地良心,但在別人眼中,你卻是擦鞋精、卸膊王、麻煩製造者。
不想被討厭,那只好自我檢討,別人不喜歡的統統不做,你知道如何迎合別人要求,了解怎樣討人歡心,你甚至掌握完美的特質。如果你願意,你隨時可以變得完美,但你想做一個完美的人,抑或做你自己?
當你壓抑情感、扭曲價值觀,只為滿足別人時,你會發現你非但無法討好全世界,甚至連自己也開始討厭自己。事實上,不管你怎樣做也總有人不喜歡你,就算你面面俱圓,依然有人會說你是虛偽的世界仔,於是你終於覺悟,這世上你唯一需要討好的人是你自己。只有接納自己,愛自己,才能做你自己,做好自己。
我當然不是叫你喜歡做甚麼就做甚麼,即使我行我素,也得顧念別人感受,打擾或傷害別人的行為還是可免則免。
來一個溫馨提示:為了自己著想,討好另一半也是必須的。
4 comments
是啊,有多少人可以做到每个人都喜欢呢?
喜欢你那句,唯一需要讨好的人是你自己。
前公司有個同事我唔係咁鍾意,佢最近想轉工,想搵我做reference聯絡人(?),但我以前唔係佢上司,佢只係幫我做少少工作。我想推佢(因為同佢冇咩交情),又覺得自己好似好mean咁,不過轉頭一想,到我呢個年紀應該可以隨心所欲啲,唔好逼自己。所以我同佢講要考慮下,最後佢冇搵返我。
@Esther Lee
應該沒有人有能力令所有人都喜歡自己,所以能做一個不太討人厭的人就好。
其實要討好自己也不容易。
@芝
有時候我們不知道為甚麼要委屈自己,其實懂得拒絕是很重要的,經常委屈自己會令自己變得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