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9/23

《連續殺人鬼青蛙男》:如果殺人不用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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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本以獵奇式殺人事件為包裝,實際探討日本刑法第三十九條的推理小說。

日本刑法第三十九條所指的是:心神喪失者因無責任能力,不予處罰;心神耗弱者因其限定責任能力,得減輕其刑。

精神病患者因為心神失常而犯罪可以不罰,這樣的法律多少引起爭議,多年來也有許多以此為題材的電影、小說,畢竟那條界線很模糊。

精神犯是一例,少年犯又是一例。每次看到少年殺人放火的新聞,明明罪犯滔天,將受害人害得很慘,但因為未夠刑事歸責年齡而得以輕判甚或毋須負責任,我就會恨得牙癢癢。天底下竟然有這種不公義的事,竟然有人毋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簡直是人神共憤。

回歸正傳,《連續殺人鬼青蛙男》描述多宗獵奇式殺人事件,兇手每次行兇手法不同,但都以留下字條,筆跡童稚,內容視死者為玩物。因為兇手稱呼死者為青蛙,所以媒體稱呼兇手為青蛙男。

兇案接二連三發生,但死者之間毫無關連,警方對兇手全無頭緒,媒體認為兇手是精神病患者,群眾迫警方交出曾犯案的精神病患者名單,當中又牽涉到病患的私隱問題。

老實說,小說看到中段有一種捱的感覺,不夠緊湊是死穴,雖然不斷出現死者,但警方查案過程不夠吸引,沒有很強烈的追看性。然而,結局總算帶有驚喜,逆轉再逆轉的結局令讀者驚訝連連,兇手的行兇動機是否合乎情理真是見仁見智,但作者企圖藉著小說探討日本刑法第三十九條的用心還是值得深思。

個人立場,不管行兇時的精神狀態如何,一個人還是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即使說因精神失常而受罰很殘忍,但對受害人來說,無辜被害更是殘忍。誰又能為他們討回公道?

書名:《連續殺人鬼青蛙男》
作者:中山七里
譯者:林美琪
出版:瑞昇
日期:201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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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故事大綱:
今天,我抓到了一隻青蛙喔。
  我把牠放進盒子裡一直玩一直玩,
  然後就玩膩了。後來想到,
  乾脆把牠弄成布袋蟲的樣子吧。
  就在牠的嘴巴裝上鉤子,吊在高高的地方吧。

  上顎被勾子勾住,懸掛於大廈十三樓的一具全裸女屍。旁邊留著一張筆跡如小孩般稚拙的犯罪聲明。這是殺人鬼「青蛙男」讓市民陷入恐怖與混亂漩渦中的第一起凶殺案。

  就在警察的搜查工作遲遲無進展時,接二連三的獵奇命案發生,造成整個飯能市陷入一片恐慌絕望,進而引起暴動……。搜查本部一邊參考精神醫學界權威的意見,一邊雄心壯志地展開調查,然而,「青蛙男」好似故意嘲笑警察地一再犯下無秩序的慘絕人寰惡行。

  把人命當兒戲的青蛙男到底是誰?他的目的是什麼?
  滿腔熱血的菜鳥縣警古手川有辦法將他繩之以法嗎?!
  繩之以法,然後呢?
  令人戰慄而不忍卒讀的真相!
  乍看本書,會以為是典型的精神系懸疑小說吧!
  但是,評審委員茶木則雄認定本書作者的企圖絕不止於此:
  「一再翻轉的情節大逆轉也好,隱藏於殘虐事件中的深遠主題性也好,富可讀性的劇情鋪陳也好,品質之優,皆足以與海外優秀的精神驚悚作品相抗衡。」

  作者中山七里,右手優雅彈奏著勵志療癒的鋼琴曲,左手卻猛然一推,讓讀者反應不及而墜入戰慄的深淵。

  這本《連續殺人鬼青蛙男》,承載著本書譯者對受難主角的心疼悲憫,讓編輯L籠罩在不敢落單行走的恐懼感,讓編輯K對結局以怒濤洶湧般的氣勢逆轉大表驚嘆,讓編輯E對群眾暴力的正當性抱持質疑,讓編輯S對人性的難以捉摸重新思索,讓編輯T闔書之後「眼淚自己跑出來」……

  總之,多重觀察面向、各種複雜情緒,等著與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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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9/26/2016

我總是精神病患者很可憐,但犯上反社會人格障礙又會害人的,則很難叫人同情。同意要處罰。我覺得有能力犯下連續殺人案又不被警方捉到的,不理有病沒病,都是很危險的人,一定要監禁。話說有套美劇叫Dextor,講一個自小有殺人傾向的人,被養父訓練成只殺壞人的人。他更進入了警局工作!我只看了半集左右,覺得這個設定很有趣。

9/26/2016

@

你講的美劇我沒聽過,很久沒看過美劇了,但專殺壞人也是殺人,這條道德底線不知要如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