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9

《詭打牆》:五十個只能活一個

0






《詭打牆》(Circle)有一個超簡單的結構,場景幾乎只有一個,就是在一個密室內,50個人各自站在一個紅圈內圍成一個大圓圈,只要一踏出紅圈就會被電死,但就算不踏出紅圈,每兩分鐘也會有一個被電死。

圈內的人漸漸摸索到一定規律:
1.      每個人都可以選擇下一輪由誰被電死,只要握拳即代表投票。
2.      票數最多的人就會受死。
3.      不可以投票給自己。
4.      如果沒有人投票就會隨機殺死一人。
5.      票數相同的人可以再投票,最後還是同分就會一起受死。
6.      投票到最後應該會剩下兩個人,但因為不能投給自己,如果不想同分後兩個也被殺,即必須有人自行踏出紅圈。


規則不難明,50個人最後只能活一個,這根本是瘋狂的殺戮遊戲(雖然並不血腥),但遊戲的發起人是誰沒有解釋,為甚麼選中他們也沒有解釋,玩家甚麼也不知道便被迫參加這個死亡遊戲,有些還未弄清楚發生甚麼事便已經死翹翹。

50人之中包含各式人種,黑人、白人、亞洲人、老人、壯年、青年、小孩、孕婦、殘疾人士,甚麼也有。


大家都明白最終只有一個人能活下去,但是誰也不想死吧,大家都想自保,但難道其他人就該死嗎?當他們在討論下一輪該選誰被殺時,到底是以甚麼來做標準?做了選擇,自己也算是殺人兇手嗎?

談到選甚麼人送死時,有人提議先選老年人,理由是他們活得夠久了,然後有人提出選沒有家人的,又有人提議選擇對社會貢獻較少的。有人暗示同性戀者不值得活下去,有人暗示該投票給做過不光彩事的人,有人直接語言不通、非法入境的人死了也沒所謂。


生命的價值到底該以甚麼來做標準?別忘記,50人之中有小孩和孕婦,大家都傾向不會選擇小孩和孕婦,但她們的存在意味著自己可以生存的機會大減,於是有一批人指應該先殺掉她們其中一個,但又有另一批人想保護她們,於是每一輪都是一場角力,每一輪都見證人性與價值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情況下,我們會選擇性命還是正義?在這種極端的情況下,還有正義可言嗎?

《詭打牆》的結構雖然這麼簡單,但絕不沉悶,在一個又一個循環之中,核心人物轉了又轉,觀眾也可跟玩家一起競猜誰是下一個死者,誰可以最終活著離開(如果真的能離開的話)。

---------------------------------------------------


官方故事大綱:
這群互不相識的陌生人遭到追捕且即將處決。他們在此面臨艱鉅的任務,必須從中挑選能夠免於一死的幸運兒。
You Might Also Like
JOIN THE DISCUS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