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9/15

一起走過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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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經不覺就十年了。
我不知道,如果十年前沒有那麼一齣戲,我們會因此走在一起嗎?
兩個人相遇相愛,到底需要多少的巧合和緣份?
如果中五那一年的農曆新年,我沒有那一場病,我可能已經到了台灣讀書。
如果那一年你沒有陪朋友報讀澳門大學,你可能已經子承父業,做一個很出色(會有一點唏噓嗎?)的豬肉佬(雖然你即使是一個豬肉佬,你依然像一隻漆黑中的螢火蟲那樣出類拔萃)
如果我不喜歡寫小說,我一定會跟大部份的同學一樣,選擇讀工商管理。
如果當初你媽媽沒有阻止你畫漫畫,你也不會轉而發展寫作的事業吧。
如果那一年,沒有人突然興起舉辦“澳門文學獎”的念頭;
如果那一天,我沒有在巴士上想到那篇叫做《等》的小說;
如果那一年,你沒有寫出了那篇令你沾沾自喜的《回力球》;
如果那一年的評判不是看上了一個中學畢業沒多久的小女生所寫的一篇稚嫩的小說做冠軍,你大概不會留意到一個喜歡寫小說(但一點應有的勤奮也沒有)的女生吧。
於是,我贏了一個冠軍,你決定將這個冠軍贏回來。(哈哈,這是你結婚時說的話,而我相信你當時絕無此意吧)
如果上面任何一個條件沒有發生,我們還會相遇嗎?還是各自過著不一樣的人生?
我們結識了,可能因為那個叫“澳門文學獎”的東西,讓一位大學的導師看上我跟你一起處理一份叫《蜉蝣體》的文學雜誌的小說。
然而,在我們還未結識以前,我就知道你了。也可以說是因為小說吧,當時我無厘頭的寫了第一個所謂的長篇小說,膽粗粗的投稿去了,當時的編輯大人一定認為這個女生傻得很,但她還是約了我見面,然後,在我面前不斷的提起另一個寫小說寫得很棒的人。(嗯,沒錯,那個是你啊)
後來,編輯大人竟然真的約了我倆見面,讓我們交流交流,雖然在此之前我在大學已經認識了你那位師兄。那天見面的餐廳叫做《巴黎餐廳》,不久之後就結業了,至今成為我們最懷念的餐廳之一。
兩個都喜歡寫小說的人也不一定會走在一起啊。但是如果兩個都喜歡看電影呢?那就另作別論吧。我依然記得,跟你同場看電影的第一齣戲是李察基爾的《一級恐懼》,但是當時我和你相隔了二十個座位。陪我進電影的是一個在一年後移民加拿大的同學。之後,我們在澳門又相約看了一些電影。
那一年的暑假,你在你的專欄《情.留.夜中環》中提到,你跟另一個女生在香港看一齣電影,然後期待著一齣叫《情書》的日本電影。
我看了你的專欄,一直記住這齣電影。然後,九月初,《情書》在香港上畫。不知為甚麼,我竟然會約你到香港去看,結果那一天的電影滿座了。電影沒有看成,卻也沒有敗興而歸。然後我們相約下個星期再來,然後,一切從此不一樣。
到底是小說,還是電影讓我們走在一起呢?一切源自巧合,還是出於緣份?
那一天,是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五日 。
對,就是十年前的今天。
這些年來,我們不可能一直恩愛,也有過眼淚和哀愁。然而,眼淚和哀愁過後,我們還是一起手牽手的走過去。
謝謝你,我親愛的老公。即使你後來發現真實的我跟你想像中的不太一樣,你也沒有嫌棄我。即使在我最任性的時刻還是縱容著我。這麼多年了,我在你眼中有成長過嗎?雖然已經一把年紀了,但我還是孩子氣得可以。
所以,謝謝你的包容。
這是第一個十年。往後的許多個十年,我還是要跟你甜甜蜜蜜的渡過。但最重要的是,大家都要保重身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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