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三個月換一次手機,用唔用得晒手機功能不要緊,最緊要緊貼潮流。
有的人一年換一次手機,即使手機還很新淨,一點問題也沒有。已經用了一年啦,唔換有蟻咬。
我呢,幾乎數得出我換過幾多部手機。(這真的很奇怪,我明明很喜歡買科技產品,唯獨對手機的興趣不大。)
第一部手機是Ericsson(注意,是Ericsson,不是Sony Ericsson)。
後來換了Panasonic,但嫌它太細聲,總是聽不清楚對方說甚麼。
換過一部Nokia黑白機,現在還保存著,不過已經找不到叉電器。
後來用過一部台灣牌子的Hello Kitty電話,外型靚到不得了,不過不好用。後來還常常自行關機,迫於無奈買另一部。
這一次真的是Sony Ericsson啦,千二元還嫌貴,OK喎,那陣子迷上玩那電話的網球遊戲,因為永遠都贏不了,激氣。缺點是我常常忘了上鎖(一分鐘後才自動上鎖)就放進手袋,常無意打了給A字頭第一個聯絡人,結果有一次對方打電話來罵我常常打無聲電話。於是決定下一次要用有蓋手機。
於是,我買了Motorola A1200,一直用到現在。其實電話於我,只需要打出打入,以及可以手寫短訊(我不懂手機的輸入法)。當然還要避開之前手機的問題,即是對話聲音要大(鈴聲也要大),有蓋,不會無故關機就行。更何況我覺得此機的電話分類簡單易用,我喜愛得很。因此,雖然偶然接電話時會自動斷線(到底與此機有沒有關係,真的無從稽考),但我還是不想捨棄它。
說到底,其實是我怕麻煩罷了。每一次換電話都要重新適應新機的設置。如果我有時間這樣做,倒不如多看兩齣電影好了。
就這樣,即使這電話已經給我用得很殘舊,我還是拒絕了買新手機。
殘舊一點還是可以用啊,一直用到它壽終正寢吧。
PS. 還有,固執的我,多年前開始用《哈爾移動城堡》主題曲和《整蠱專家》裏劉德華和周星馳合唱的“我要努力向上,不枉諸君寄望”做鈴聲,一而再換電話時也堅持繼續使用這兩個鈴聲。悶嗎?一點也不,如果換了我怕我不懂得接電話。